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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完成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2019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的通知要求,申报人应完成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办理确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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