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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评审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具备财经类博士学位(不分参加工作前或参加工作后),申报人员应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年以上;
(二)具备财经类硕士学位(不分参加工作前或参加工作后),申报人员应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
(三) 具备财经类大学本科学历,申报人员应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四)具备其他条件的申报人员,对资历的要求如下:
1.一九六六年底以前财经类中专学历、一九七零年底以前财经类大专或一九七零年至一九七六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并获得大学普通班学历(工农兵学员),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2.先参加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财经类大学本科学历一年以上,已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六年以上;后取得的非财经类本科以上学历按学历破格对待。
3.取得非会计专业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也可申报高级会计师(副高)。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1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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