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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7〕117号),结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需要,现就重庆市2017年申报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资料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对象
在岗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并符合“申报材料清单”中相应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资料清单
需提交资料见“申报材料清单”。申报材料清单及表格,申报表格填报说明和相关政策解读文件可在附件中下载(点击“阅读原文”)。报送申评材料时应将《重庆市申报会计高级/正高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表》纸质件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申评资料格式
所有申评资料除《重庆市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用A3纸打印外,其他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公示表在全市通用表格的基础上增加“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会计工作年限、通过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单位注册资金、单位职工人数、财务人员数量”,请按附件中表格填写。表的格式一律不得更改,打印时可适当进行排版,字体统一用仿宋体或宋体,字体大小可根据字数及版面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过小或过大,整体上要整齐、清晰,打印后除本人签字、单位签署意见外不能手工填写和修改。
申评方式
申评人员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现场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现场pos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受理时间和地点
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7日(节假日除外),受理单位: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重庆财政学校B区)。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湖霞街6号。
联系电话:63216190、63216191、67575525。
评审时间为2017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通知。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及表格
2.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3.相关政策解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