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免费论文 > 内部控制论文 > 关于河北省改革试点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关于河北省改革试点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河北省改革试点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对河北省改革试点农村信用社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免税款专项用于核销挂账亏损或增加拨备,不得用于分红。
  请遵照执行。
  (财税〔2007〕152号,2007年12月7日)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