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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项目及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17〕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项目及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18〕17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组评审鉴定,对2018年度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项目立项名单中所列4个课题项目予以结项(详见附件),并发给《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项目结项证书》。
课题补助经费的使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项目及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17〕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项目及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请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提供正式发票(发票金额为课题补助金额)邮寄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电话:0591-87097890
附件:1.2018年度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项目结项表
2.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项目结项证书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