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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9年高会评审辅导班申报材料业绩成果工作总结要点

 一、2019年吉林高会评审材料申报时间

省财政厅受理网上申报材料时间从10月14日开始到11月8日结束。

纸质申报材料和评审费在参加答辩时递交。

业务咨询电话:0431—88550932。

技术咨询电话:0431—88553971。

 

二、2019年高会评审材料有效期

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资格时间、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等有效年限及业绩成果有效期均截止2018年12月31日。

三、吉林基本实行网上申报,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比较少。

按照省政府审改办《关于梳理上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精神,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评审工作采用网上申报评审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进行申报。

网址:http://cztkj.jl.gov.cn。

(一)需要现场提交的送审材料。

1、纸质《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称“评审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下载)一式3份,原件用标准A3纸正反两面打印,中线装订。

2、纸质《保证书》。申报人员须出具加盖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保证书》(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保证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和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二)需要网上提交的电子版及扫描件材料。

1、电子版《评审表》。

2、电子版《自评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下载)。

3、电子版个人业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主要阐述本人取得中级职称以后对所从事会计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材料。

4、单位公示扫描件。

5、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单位信息页、本人信息页扫描件(企业类略)。

6、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会计岗位取得的荣誉证书扫描件。

7、专业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扫描件(论文、著作扫描件只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在目录中将本人文章名称划线注明。

8、业绩、效益证明材料扫描件。

9、2016至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扫描件。

四:吉林高会评审需要答辩

本次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取考核认定、面试答辩和例会评审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方式进行。

(一)答辩考核

申报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人员须参加答辩。答辩内容按评审人员所从事的行业不同分为企业类和事业类:企业类主要考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税法、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事业类主要考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

同时考察申报人员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应急问题的处理能力。

申报人员在答辩前,需做简要自我介绍。

申报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等,届时将在吉林省会计网公告并手机短信通知申报人员。

(二)评审例会

答辩考核结束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省财政厅组织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召开例会,投票确定通过人员。

(三)公示结果

评审例会结束后,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上公示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颁发证书

公示结束,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颁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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