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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基础管理实地评价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将选择2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本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2019年会计基础管理实地评价工作
二、 购买服务内容及要求
选取2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市本级开展会计基础管理实地评价工作整改情况进行重新认定(重新认定1家);对42家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会计基础管理进行实地评价。服务方需按照昆明市财政局的要求开展2019年会计基础管理实地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
三、购买服务主体单位
昆明市财政局
四、项目金额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机关委托业务付费管理办法》(云财办〔2014〕5号)规定,按照被评价的单位数计算,费用总计330,240元。
五、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依法登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项目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
3. 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
4. 具有会计检查工作的相关经验。
六、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规定,此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由昆明市财政局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自行组织采购,确定承接主体。
七、文件的获取及联系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会计师事务所,请自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内到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404-6室报名。报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及电话:丁华伟:0871—64103330。
昆明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