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免费论文 > 行政预算管理论文 > 交通部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交通部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在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按照改革的内在要求,调整财务机构设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交通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几年来,交通部理顺财务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保障了部属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和交通建设用款,促进了交通事业的发展。

  交通部财务管理有几大特点,一是预算级次多(五级);二是涉及单位多,仅直属单位就有347家;三是资金种类多,包括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港口建设费政府性基金等;四是特殊情况多,交通部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且所属单位跨多个省市,行业特征十分突出。因此,各单位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上都存在一些各自的特殊要求,统一的规定很难满足全部需要。

  针对以上特点,交通部制定了一整套的办法。第一,理顺财务管理体制。交通部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体制。对于纳入交通部部门预算,由中央交通专项资金安排的地方交通建设项目,交通部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强化了行业财会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的综合管理职能,明确了各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职责。第二,建立规章制度。交通部加大交通财会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配合财政部或单独组织修订和制定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监督、会计核算等一系列相关管理办法。第三,调整机构设置。将过去按公路、水运、事业行业对口设置财务司内部处室的做法,调整为按财务和会计的核算和管理流程设置财务司内部处室。目前设置了综合处、预算管理处、总会计处和资产管理处共四个处室,总会计处主要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交通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7年来取得良好效果:一是针对改革工作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各方的具体职责,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二是在改革实施过程中,财政、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出现问题及时协调,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各级预算单位分批改革,设置改革过渡期,减少了改革的阻力;四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促进了预算编制真实性,杜绝了虚报冒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交通部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从2001年1月1日起,在全国6个省(自治区)开始实行由财政部直接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的试点工作,2004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06年扩大到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2005年1月1日,交通部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7年10月1日,交通部所属347个基层预算单位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