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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 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资产或服务时, 财务会计对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的成 本或费用进行确认,并区分当月已认证 和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对增值税 进项税额进行核算;预算会计主要对纳 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进行核算。 一、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单位购买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资产或服务时,按照应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在 途物品”“库存物品”“工程物资”“在建 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按照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 记“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 额)”科目,按照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 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待认证 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 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
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二、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单位购买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资产或服务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 记“资金结存”等科目。 例:某事业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 20X9年5月购入经营活动使用的物 资一批并验收入库,款项通过银行存款 支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货物 价款为20 000元,增值税额2 600元,当
月已认证可抵扣。 (1)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库存物品 20 000 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 项税额) 2 600 贷:银行存款 22 600 (2)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经营支出 22 6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2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