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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9年通过了高级会计师考试,2003年取得会计师资格,从1995年开始上班到2015年,一直在财政部门工作,由于乡镇财政所一直是事业单位,拿着公务员工资,不存在兑现职称的事,2015年本人通过选调考试进入市直属事业单位,现在想评审高级会计师,符合皖人社发【2019】16号文件中第十条规定吗?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6号),您如果现在是事业编制并满1年以上,并符合其他条件,可报考高级会计师并在成绩通过后参加评审。
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