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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度全国 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 (高端班)选拔考试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有关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财政部于近日启动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工作。现将《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财办会〔2019〕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组织选拔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作为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财政财务工作的重要基础,会计改革面临繁重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一大批会计人才特别是高端会计人才提供智力支持。我省会计人员数量虽多,但高层次会计人才依然缺乏。进一步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总会计师及其后备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辐射作用,是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财政会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为高端会计人才的成长提供有力的支持环境、机会平台、政策导向以及激励措施等。
二、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会计人才参加选拔
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会计人才进行申报,特别是对参加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或省级(中央有关主管单位)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的学员,应鼓励其报名参加选拔培养,为推动我省会计事业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搭建人才平台。
三、认真掌握申报及笔试有关要求
(一)申报。培养对象的选拔由财政部会计司统一组织,报名及笔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我省正式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2月1日。申请者应认真阅读附件通知,按要求认真填写《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1516室,省财政厅将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通知本人。
以上所称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和作者姓名页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参加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或全国、省级(中央有关主管单位)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培训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笔试。笔试由财政部会计司统一组织命题,笔试范围包括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注重考察考生的实务工作能力、财务战略与决策支撑能力等,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省财政厅将组织通过资料审核人员进行集中笔试,申报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1516室
电话: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0791-87287614、87287929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zip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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