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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论文及代表作期刊字数及知网查询要求

 论文、著作。
1.论文或著作发表期限,应在取得中级会计(审计)师资格后,到2019年12月31日止。论文应是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不含报纸)或《福建财会研究》上的本专业学术文章;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假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提交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对论文和案例(调研报告)实行“文献复制检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文献复制比率最高线,高于最高线的实行一票否决。
2.代表作一篇,提供刊物原件1份,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2份。
3.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著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所有报送论文认证的复印件1份(论文代表作认证需2份)。提供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上查询到的论文结果的复印件(《福建财会研究》除外)。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打印后分别附在论文复印件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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