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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人员于2020年2月20日至3月10日(全天24小时)注册登录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填写申报内容(2020年3月11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于3月15日前将参评材料递交本人所属基层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审核。
(二)各设区市财政、人事部门材料受理时间自定,应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集中报送至省财政厅。
(三)省属单位、中直单位的申报材料应于2020年3月20日-3月31日(公休日除外)报送省财政厅。
(四)省财政厅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1楼1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