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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9年度会计系列正高和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要求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690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69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度会计系列正高和高级职称评审资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需经用人单位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盖章;
2、单位审核通过人员的考试情况、学历和资历条件、会计岗位工作工龄及职务、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成果等情况需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出具公示报告;
3、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划内所有类型单位的会计人员按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市级管理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报送资料。
4、申报材料应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财政部门,市财政局不接受个人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5、现场资料收取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月22日(节假日正常受理)。
6、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西安市财政局会计处(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A座1801室)。

附件: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财政局
2020年1月7日

(联系人:鲁 岚 申雁华 联系电话:029-8982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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