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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2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文件
锡财会〔2020〕5 号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 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0〕6 号)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1. 高级会计师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苏职称〔2018〕 2 号)执行,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2. 为确保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齐全、完整, 提高申报效率,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 申报人先将申报材料送至各市( 县)、 区财政局初审, 各市(县) 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对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苏财会〔2020〕 6 号) 要求进行审核。
初审通过后, 审核人需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盖在 “ 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 右上角),然后由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按 “ 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 装订成册,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复核。
复核通过后, 再上网提交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员将附件 2 “ 江苏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 情况简介表 ” 用 U 盘一并报市局会计处)。
3. 申报材料通过市级网上审核后, 再将申报材料送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中心 4 号楼 109 室) 复核盖章, 在此基础上方可交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本次申报。
4. 各市( 县)、 区财政局的初审时间自定; 市级复审时间从6 月 1 日开始,除双休日 外,随到随审。
复审地址: 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 3 号楼 809 室, 联系电话:81822359(请申报人员加入高级会计师申报 QQ 群:234014332)。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0〕6 号)高级会计评审2020文件.PDF


无锡市财政局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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