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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会评审明确将利用社保系统进行核查和申报材料清单和证书原件要求

市高会评委会将利用本市社保系统等查验、比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凡弄虚作假,存在虚报、谎报、瞒报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 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目录》1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可在网上申报界面中“相关表格”栏目下载打印);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3份(纸型A4,可在网上“生成申报表”栏目自动生成);
(3)受理凭证1份(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
2. 需要查验原件的材料包括:
(1)送审论文或著作(2或3篇);
(2)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非执业会员证书)、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结业等证明材料。
3.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以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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