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经济师 > 高级经济师评审 > 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 > 内蒙古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

内蒙古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可知,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第1条作为必备条件:

1、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8万字以上,译著3万字以上)1部或以第一作者在省(区、部)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技)术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在旗县级以下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篇发表论文)。

2、作为主要骨干从事(3年以上)或参与(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期间,连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确定一定时期政策性的亏损指标企业除外)。

3、主持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管理期间,连续3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本地区同行业先进水平(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盟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4、主持小型企业或非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5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本盟市(厅局)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前五名)作出突出贡献。

5、主持1项以上省(区、部)级或2项以上盟市(厅局)级经济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及组织管理,经实践运用达到预期目标。

6、作为主要完成人(额定人员)获省(区、部)级专业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

7、从事行业规划、经济政策研究5年以上,作为骨干制订的重点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政府部门评定),或拥有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付诸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连续三年创造利税达到100万元以上,附当地税务部门证明),本人为创名牌或专利起到了主要作用。

9、作为骨干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盟市(厅局)级以上施行的相关专业的办法。

10、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关说明: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二)专业成果奖是指国家级、省部级经济或相近专业的专业成果奖。

(三)专著译著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

(四)专业刊物是指取得ISSN(国际标准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的专业学术技术期刊。

(五)核心刊物是指收录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SD)中所列核心期刊。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