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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中论文、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的时效性有何要求

 答:(1)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其后取得的业绩 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2)继续教育证书和社保 凭证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继续教育证书在申报前取得即可;社保凭证提供 连续半年以上、截至申报前 1 个月的,如 2020 年 11 月申报,社保凭证提 供至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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