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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19号精神,为加大我区高层次会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区企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自治区财政厅委托广西会计学会,组织举办2021年度企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实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我国管理会计指引应用;
(二)企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解读;
(三)管理会计与医院高质量发展;
(四)企业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实施案例分享;
(五)广西“十三五”会计管理工作概况及“十四五”会计改革与发展规划思路分享。
二、培训形式
采取邀请权威专家授课、互动交流研讨等方式。
三、培训人员
已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财会机构负责人,每个单位限报1人(名额有限,符合条件人员先报先得)。
四、考核发证
培训班结束时,每位学员需提交一份个人学习小结。经考核合格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广西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学时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五、培训经费
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其他
(一)研修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1年6月27日—7月1日
2.培训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2楼多功能厅。
3.报到时间及地点:南宁市外学员于6月27日15:00—19:00到国宾美景养生酒店一楼大堂(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3号)报到,南宁市内学员于6月28日早上7:30—8:00报到。
(二)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于2021年6月22日24时前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ptce.gxl2333.net/)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具体流程见附件4),报名回执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kjc@czt.gxzf.gov.cn。
(三)防疫要求。
参训学员是疫情防控期间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身体状况及旅行史、居住史,并填写《学员开班前流行病学史调查表》(附件5),在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同时出示健康码,无健康码,不能参训。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孔映霞 0771—5331767
广西会计学会 潘玲丽 0771—2863021、13977197107
附件:1.企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实施培训班课程安排
2.授课专家情况介绍
3.岗位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
4.报名操作流程
5.学员开学前流行病学史调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