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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工会会计制度》 在充分继承原制度中合理的一般原则及 科目设置等内容的基础上,主要遵循依 法依规、问题导向、继承发展、务实简化 的原则,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准确把握 新制度的主要变化及特点,做好新旧制 度的衔接工作,是工会财务工作的重点。
调整资产和负债要素的 定义与确认
为更加适应工会真实、完整反映资 产负债等情况的需求,新制度借鉴政府 会计准则制度对会计要素定义的内涵, 围绕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重新对资产 和负债进行定义,并根据工会为群众服 务的特点,提出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 也是应当确认为资产的条件之一。
新制度强调,无论资产还是负债都 是由过去经济业务或事项形成的,并对 如何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明确规定。 新制度对工会的资产给予更明确的分类 和定义,明确增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 长期待摊费用的内容。
改变核算方式提高信息质量
——基建项目纳入工会大账核算, 提高工会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工会基本建设项目一直有独立的核 算方式,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形成基建会 计与工会会计核算“两张皮”的情况。
基建工程一般要等到工程完工验收 交付使用后,才纳入工会会计核算内 容。新制度明确工会资产内容包含在建 工程,并在第 161 号科目在建工程下设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 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基建转 出投资、预付工程款等明细科目,要求按 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从项目投资 建设起,就在工会账中统一归集基本建 设项目成本,明确各项资产的形成情况, 真实反映工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
——增加无形资产项目,真实反映 工会资产形态。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工 会+互联网”新形势使得工会的组织 管理面临着信息化网络建设的巨大需 求 。因此,信息化网络建设中购置和 开发形成的信息软件等如何核算,是 原制度面临的难题。新制度资产内容 中增加无形资产,核算工会控制的没 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 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工会购入的、 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 应用软件,在制度中应当确认为无形 资产。
新制度对无形资产分别按照购买、 委托开发和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等情况 明确如何计量和确认,并且为方便核算, 对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 1000元的无 形资产,规定可以于购买当期将其成本 直接计入支出。
——引入折旧和摊销概念,准确反 映工会资产价值。
工会是职工自愿组成的工人阶级的 群众组织,从经济属性上看,本质上是非 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其基本职责是维护 职工权益,目标不是营利,不需要考核成 本费用。因此,在原制度中,固定资产的 损耗不需要按月计入成本费用中,而是 一次性计入支出,固定资产也不考虑损 耗,常年保持价值不变直到报废。
为真实反映工会资产价值、加强资 产的管理,新制度借鉴 2013 年实行的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虽然固定资产和 无形资产在购入时依旧一次性计入支 出,但按月对固定资产虚拟提取折旧, 对无形资产虚拟进行摊销,并确定固 定资产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规范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以确保固 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能与当 期实际状况相符,能够真实、准确地反 映资产价值。
区分工会资产和国有资产
根据《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 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各级总 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分为工会 资产和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新制度明确要与资产管理有关规定 保持衔接,县级以上工会应当根据实际 情况在资产类科目下设置“国有资产” “工会资产”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工会依 法确认的国有资产和工会资产;对于同 时使用财政拨款和工会资金购建的资 产,应当设置备查簿登记资金来源及其 金额和比例,以更好地满足行政事业性 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需要。
规范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
第一,与工会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相 协调,调整相关会计科目。
原制度印发以来,全国总工会先后 修订或制定多项涉及工会预决算管理、 工会收支管理的制度办法,对工会会计 核算提出新要求,需要对涉及到的相关 会计科目设置进行调整,以便与相关制 度办法相协调,与现有财务管理规定相 衔接。
一是删除部分科目。根据 2014 年 印发的《关于停止执行〈增收留成基金管 理办法〉、〈财务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和 〈经审专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不 再按一定比例提取财务专用基金、增收 留成基金的规定,删除“专用基金”下的 “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明细科 目。根据全国总工会不再计提后备金的 有关要求,删除“后备金”科目。
二是调整部分科目。根据《工会预 算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收 支科目的设置、名称、核算内容等进行调 整,新制度将“事业收入”和“事业支出” 科目调整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对 附属单位的支出”,工会结余资金分为结 转、结余资金分别进行核算。
三是增设部分科目。根据《工会预算 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增设“预算 稳定调节基金”相关科目和报表项目等。
第二,满足工会实务核算需要,调整 相关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
根据工会业务的发展和核算需求, 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
一是增加对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内容 的表述,增强制度的指导性。
二是参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 定,调增工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标准。
三是为满足工会真实反映资产价 值、加强资产管理的需要,增设“无形资 产”“待处理财产损溢”“长期待摊费用”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四是调整资产基金的核算内容,将 库存物品、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占 用净资产也纳入资产基金核算等。
五是针对基层工会和县级以上工 会,分别设置会计科目表,满足不同层 级工会的业务核算需求,将基层工会 主要适用的会计科目从 42个精简到 24 个 。同时,规定基层工会依法开展的 特殊业务可以按照县级以上工会会计科 目进行会计处理,满足基层工会共性和 个性的需求。
助力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编制
工会的很多重点工作都是由各级财 政部门安排的财政资金来支持和保障 的,因此,工会需要就财政拨款的使用向 政府部门提供决算报告。原制度未将财 政拨款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做出明确区 分,支出科目体系也未与政府收支分类 科目相衔接。因此,各级工会在编制政 府部门决算报告时,只能采取分析填列 的方式,既增加编制难度,又不能保证填 报数据的质量。
为更准确地核算财政拨款的收支 余情况、提高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的编报 质量,新制度对财政拨款相关科目进行 调整。
一是将“政府补助收入”科目细分为 财政拨款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进 行明细核算。
二是要求县级以上工会在支出类科 目下按照“财政拨款”和“工会资金”进 行明细核算,同时,在“财政拨款”明细 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 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 细核算。
三是在财政拨款的相关收支科目中 增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明细 核算,并在“项目支出”下按照具体项目 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政府收支分 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 目”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是增设“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 款结余”科目,准确核算财政拨款的结转 结余情况。
上述调整,使工会财政拨款的收支 余核算与政府会计制度相衔接,方便编 制政府部门财务决算报告数据的提取, 提高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编报质量。
增加相关条款 完善工会会计工作
新制度在总则和一般原则中增加部 分条款,进一步完善工会会计工作。
强调各级工会的法定代表人的责 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本级工会的会计 工作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 责;明确工会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发生会 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更正时,一般采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 处理;提出工会应当重视并不断推进会 计信息化建设。
(作者单位:国家图书馆)
李红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