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讯 > 工作业绩要求 > 浙江财政创新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机制的实践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浙江财政创新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机制的实践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浙江省财政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
神,结合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实际,逐步探索高级
会计师职称评审创新机制,为进一步完善高级会计
师职称评审机制提供“浙江方案”,展示浙江省新
时代“重要窗口”的“会管风景”。
一、重构评审新机制
1.建立新的评审导向机制。改变论资排辈的做
法,执行新的评审导向机制。坚决执行国家和浙江
省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不唯
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重业绩、重贡献、重
综合素质的原则,升级和完善评审的导向机制。
2.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机制。改变原
来定性评价机制,实施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新
机制。在评委评审环节,实施定量评分制,量化评
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在评审前通过培训统一全体
评委的赋分标准。在小组评议和评委会评议环节,
实施定性评价,由评审小组全部评委和评委会全体
评委进行评议,可以对赋分评委的赋分情况进行质
询或集体讨论。最后由评委会全体评委对每位评审
对象进行投票表决。
3.建立评委“背靠背”平行评审机制。改变原
来由一名评委对评审对象进行评审的方法,实施两
名评委“背靠背”平行评审新机制。两名评委差异
值超过上限时,评审管理系统自动引入资深评委第
三人评审的“盲审”机制。
4.建立随机分配机制。改变事先确定的评审方
法,实施随机实时分配机制。一是评委与评审对
象随机分配。评委与评审对象的对应关系由评审
管理系统随机、实时分配,使评审结果更趋真实客
观。二是正高级会计师评审面试个性题随机抽取。
面试题由评审管理系统随机确定,分配给每位评审
对象。随机分配机制的建立,防范了人为因素的干
扰,进一步保障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二、确保评审高质量
1.明确评价标准。会计人才是国家人才队伍中
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高级会计师队伍
是会计行业的领头雁,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
单位运营管理水平、实现经济高质量持续发展的重
要支撑力量。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充分遵循
会计人才成长规律,把握会计行业特点,以促进会
计人才作用发挥为导向,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公
正评价,把诚实守信、德才兼备、具有战略思维和
创新能力作为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要求,确保评审产
生的高级会计师尤其是正高级会计师真正具备浙江
省“会计行业专家”的能力和水平。
2.明确评审原则。一是坚持品德优先。坚持把
会计人员信用和职业道德放在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首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执行“一票否
决制”相关规定。高度关注各类造假行为,敢于质
疑、善于验证、查实否决。二是坚持业绩导向。重
点关注业绩与成果的创新性、重要性、影响力和推
广应用价值情况,按一定的量化占比予以客观评
价。秉承好中选优、树立标杆、宁缺勿滥的要求,
通过评审的正面引导,“以评促建”,进一步促使
高端会计人才在推进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
作用。三是坚持唯才是用。贯彻“唯才是举,吾得
而用之”的理念,破除论资排辈的传统做法,不拘
一格选人才。在评审过程中,对具有标志性业绩和
极高专业水平的优秀人才,对专业能力强、业绩与
成果突出的专业人才,构建高分值导向机制。切实
促进年富力强、有成长和发展潜力、改革创新能力
强和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会计人才从评审中脱颖而
出,为浙江省会计高端人才梯队建设注入新鲜的活
力和动力。
三、追求评审真公平
1.合理设计评审流程。评审前,统一评审标准
口径,一方面通过召开评委会会议,对评委进行评
审基本条件和量化评分标准的集中培训;另一方面
各评审小组抽取历年评审实例进行试评,通过案例
实践观摩,进一步明确标准细节。评审中,及时修
正盲点,定时召开组长例会,对当天新发现的潜在
争议点,由评委会主任委员组织开展集体讨论,进
一步明确标准口径后,各评审小组严格落实执行。
评审对象的赋分确定后,实行集体“阳光”评议,
由评审小组公开评议并投票,评审小组的评议结果
递交评委会审议并投票。
2.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体现公平公正。首先,多
方动员全省各级各类高层次会计人才申报评审专
家,构建人员数量尽可能多的评审专家库,由评审
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专家。其次,严格遵循回避
制度,在评审专家库中排查其同单位评审专家,在
正式抽取本年度评审专家前予以回避。最后,评审
前3天,在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随机抽
取本年度评委会参评专家。
3.评审赋分机制体现公平公正。评审对象的客
观分通过自动抓取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信
息,由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赋分,相关信息在评
审前需由各级财政部门审核,评审时再经评委确
认。材料评审主观分由两位评委“背靠背”独立赋
分和引入资深评委“三评”机制。正高级会计师评
审实行结构化面试,个性题从为其量身定制的题库
中随机抽取,由评审小组全体评委从五个角度予以
独立赋分。整个评审过程严禁评委之间讨论任何
有关评审对象的材料内容、赋分情况或进行定性表
述。
4.全过程监督体现公平公正。评审过程实行事
前、事中、事后监督,社会、纪检监察部门及省财
政厅党组会议三个方面的全方位监督。评审前和评
审后,评审对象和评审拟通过人员基本信息须分别
在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
会监督。评审前,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将评审规则
及程序报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规
则及程序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公平公正性进行事
前监督审查。评审期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监督,浙江省纪委省监委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和浙江省财政厅机关纪委对
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评委会
办公室将评审过程、评审纪律、评审结果等情况向
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会议汇报,经党组会议审议后再
向社会公示通过人员名单。
四、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1.实名认证,便于管理。通过构建浙江省高级
会计师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浙江省政务服
务网实现对接,申报人员由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
认证后,才能进行申报,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
2.互联互通,减轻负担。借助大数据和网络信
息共享的优势,浙江省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管理信
息系统与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浙江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管理系统和浙江省教育厅的学
历学位查询系统等实现互联互通,既确保评审对象
信息的真实准确,又减轻评审对象提供基本材料的
负担,进一步提升工作准确性与工作效率。
3.自动抓取,确保准确。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自
动“抓取”评审对象的学历学位、现有职称、工作
年限、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时效、继续教育情况等
基本信息,系统自动识别评审对象是否符合申报条
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如未及时更新会计
人员基本信息,可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提
交变更申请,经属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交评审
申请。这样,既确保了评审对象基本信息的准确
性,又及时更新了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相关信
息。
4.网上申报,一次都不用跑。根据省政府“最
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实施“网上申报,网上缴
费,网上审核,网上评审”,实现申报高级会计
师“零上门”,极大便利了申报人员,节省了申报
时间,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凡是涉及人的事都是大事,高级会计师职称评
审更是高端会计人才的大事,作为管理和组织部门
更是需要以“慎之又慎”的态度,强化服务的理
念,严格执行“一根尺子量到底”的要求,采取有
效措施,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贯彻落实,切实
提高评审的社会公信力,确保评审结果经得起时间
的检验。
(作者单位:浙江省财政厅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