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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方面
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精通业务,对企事业单位
财务会计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能培养会计专业初级资格人才
和指导会计师工作。取得会计师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参与制定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或主持市(厅)级以
上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或管理办法并发挥重要
作用,被采纳实施,成效显著。
(2)主持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建设项
目的财务效益论证,并经实施成效显著;或直接参与市级以上 政府监督部门组织的重大经济案件调查,并受到市级以上有关
部 门 表 彰 。
(3)参与管理或指导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成效
显著,得到设区市及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定。
(4 )在单位会计改革和建立财会制度中发挥参谋助手作 用,在规范会计基础、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经营、资本
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5 )主持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改制重组项目3个 以 上;或主持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审计、首次公开上市发行项目1个
以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