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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2年高会评审申报中要求继续教育三年问题

 我是一名会计,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十余年。打算今年参加高会评审工作,并于本年5月参加高会笔试。得分68分。于2020年已发表两篇论文。在准备今年的高会评审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就是必须有2018年-2020年的继续教育。我2018年和2019年未参加继续教育,所以选择了折算方法。其中我2018年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单科67.25分,按“通过考试”折算90分。2019年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参加两科考试,分别取得40多分。请问可以在折算方法中有一项是“管理部门认可的其它形式”折算分数吗,还有就是我是注册税务师,每年都参加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是否可以按“管理部门认可的其它形式”折算分数?

继续教育由属地负责,具体文件通知请关注当地财政局官网,有关问题请咨询当地财政局,沈阳市财政局电话024-2270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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