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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2年高会评审申报系统业绩佐证材料上传格式要求

 佐证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清晰。佐证材料应由单位审核人核对原件、签名、注明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并上传。上传材料清单如下:

1.在职在岗材料。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提交的社保凭证时间截至2021年12月。

2.证书证明材料。申报人提交其有关学历、资历、资格条件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合格单(申报高级职称提供)、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提供)、身份证等材料。

3.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有关奖励、成果、业绩等方面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或本人作为主要专业技术参与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材料。

4.学术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论文和著作、解决专业技术问题专题研究报告等个人代表作。提交的公开发表论文应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论文原则上不超过5篇(发表于国外专业期刊的论文或外国语言类论文,需提供全文中文译文),扫描上传系统的论文需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全文和封底,并用彩笔在目录中勾出本人所著论文。

省高评委办公室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审评委会审定,经确认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在职称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制”。申报人提交的公开发表论文代表作如不能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检索,需将与发表论文一致的word文档上传会计职称评审系统用于论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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