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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探索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新路

 ■ 本报记者 何欣哲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 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依法 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利于 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 柱作用。”江苏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赵光 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为深入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 资产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国务院 “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全 面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江苏省财政 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文旅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 部门,组建联合指导工作组,以南京市、 南通市为试点,研究探索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 房和受托代理资产五大类行政事业性国 有资产清查登记、入账核算和监管机制, 创造出“南京经验”和“南通路径”,并在 全省进行推广,努力构建具有江苏特色 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制定方案 加强培训
《条例》发布后,时任江苏省省长吴 政隆签署意见,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专题 听取《条例》贯彻落实意见汇报。
据赵光介绍,财政厅制定“广泛宣 传+系统培训+制度修订”方案,将《条 例》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 习计划、“八五”财政普法宣传计划和 2021 年度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计划,以及年度财政系统内各条线培训 班内容,并将《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 资产管理办法》修订追加纳入 2021— 2022年度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江苏省财政厅组织专题培训,并组 织专人赴省交通厅、省司法厅、省监狱 局、扬州市等开展《条例》上门辅导。
同时,印发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采 取省市联动、第三方机构参与、分工负责方 式,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单位、各设区市财政 局以及南京财经大学共同组成评估工作小 组,重点将南京经验、南通路径等成熟经验 做法充分吸收进新修订的办法草案中。
专项清查 摸清家底
摸清“家底”,做好资产管理与政府 会计准则衔接,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第一步。
以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为 例,南通市作为试点之一,按照“化繁为 简、摸清底数、循序渐进”思路,高质高效 完成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 资产清查入账工作。
据南通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处长钱 程程介绍,针对公共基础设施资产专业 性强、价值量大、历史问题多的情况,为 推动该类资产从清查、入账到监管的全 流程管理,他们明确负责管理维护公共 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各级各类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清查责任主体。各具 体实施单位细化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业 务和财务条线协同推进、密切配合,提供 较为全面、详实的数据资料。
在分类设置计价原则、提高清查质 量方面,南通市研究确定公共基础设施 资产初始登记价值原则,即存量公共基 础设施的初始入账成本原则上按照初始 购建成本确定;对于无法取得相关原始 凭据且在首次入账前未要求或未进行过 资产评估的,原则上按照重置成本确定 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入账成本。
在南京,南京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 向,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主观能动性,形成 “全市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南京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处长袁航 表示:“在设计清查报表中,我们每一小 类资产设计一张清查表,一项资产一条 清查数据,包括实物行业管理指标和会 计核算指标两部分,以准确、完整反映资 产实物量、维护量、价值量。”
据悉,以《公共基础设施——交通基 础设施——公路清查表》为例,填报的指 标包括公路的名称、等级、起止点、里程 等 18 个行业管理指标和账面原值、折 旧、评估价值、使用年限等 12 个会计核 算指标。
同时,对历史价值确认困难的资产, 以重置成本为突破口,探索综合单价制, 先后印发市政道路、交通设施、水利设施、 绿地园林、城市管理等公共基础设施计价 入账原则,并进一步完善数据审核机制。
完善制度 闭环管理
规范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中 的会计核算需要明确的制度根基。
南京市财政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 门,从适用范围、记账主体、基本账务处 理、初始成本确定、日常监管等方面,对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 管理做出规范。
其中,在入账处理要求方面,明确按 照《政府会计准则第 5 号——公共基础 设施》规定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支出核 算,对历史成本、评估价值、重置成本三 种入账方式予以明确。对存量公共基础 设施以重置成本入账的,明确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的确定以行业定额标准或由行 业主管部门依据同类资产历史建设投资 成本测算值为基础。“比如,交通基础设 施综合单价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 定额》以及相关规定确定。”袁航说。
与此同时,南京和南通市都非常注 重加强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 对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核查盘点、管养 维护、使用管理等流程的内部控制。
在南京,施行资产信息化动态监管。 各部门、单位按照准则规定,依据清查数 据做好初始入账,并结合财务云系统(年 报、月报)进行比对核实,确保资产实物、 卡片、账务动态一致,实现信息化监管。
同样,南通市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 连接业务和财务数据,健全绩效评价体 系、完善价值反馈机制,将资产管理向前 延伸、向后拓展,形成闭环,覆盖公共基础 设施资产配置、立项、建设、验收等全生命 周期各个阶段,实现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从 行业技术主管向资产管理层面提升。 加强管理 务求实效
值得一提的是,南通市在加强公共基 础设施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后续管理方面 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实现资产登记全覆盖。针对资 产登记入账还不够全面的问题,市财政局 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处理“疑难杂症”的资 产,提出加快原区属项目在建工程尾款审 计结算和资产移交等工作,推动全面登记 入账。 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已竣工项目审 计结算工作,力争年内全部完成,为实现 价值准确入账奠定基础。
二是实现价值入账更准确。进一步 做细做实资产初始价值入账工作,研究更 切实可行、精准细化的计量和计价方式。
对此,钱程程介绍,他们制订更明确 和细化的入账原则,探索在现有资产分类 基础上,将按照使用年限再细化,以每 5 年 为一档,每档选取代表性资产,测算资产 参考单价,其他资产可靠档计价;按照资 产类别和管理单位分别计价入账,对市政 道路等综合性市政设施细化梳理设施的 管理主体,合理拆分资产价值,确保不重 不漏;对照不同时段、区块合理估算土地 价值,按实际占用面积将土地价值计入公 共基础设施资产价值。
三是实现价值重置更规范。针对公 共基础设施资产动态管理滞后、后续价值 补充计量入账难问题,配合管养单位把业 务和财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将价值管 理工作做得更准更细。“道路挖掘占用、绿 化基建移伐和 5 万元以上的小修项目等实 施后,相关工程量要及时计量,做好资产 价值调整,并及时对存量资产计提折旧, 定期核对资产价值。”钱程程说。
“下一步,我们将加速推动立法修订 工作程序,并以此为纲领,修订完善国有 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相关配套制度规定 和操作规程,重构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体系,努力推动提升江苏国有资产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江苏省财政厅资 产管理处处长臧玉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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