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讯 > 高会面试答辩经验 > 深圳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用人单位公示表格和意见处理

深圳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用人单位公示表格和意见处理

 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在核对无误后,在系统打印《2021年度推荐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公示名单》、《职称评审申报人情况登记表》及申报材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1年度推荐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公示名单》《职称评审申报人情况登记表》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公示,其他相关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结束后,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并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中。

用人单位组织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申报人员评审通过后,用人单位须按照评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评后公示材料,组织评后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录入公示情况和单位意见,并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后公示情况表》,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并提交评委会办公室。

  (四)用人单位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用人单位在系统填报评前公示意见,并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建议用人单位在截止日前尽早完成审核并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

  (五)材料受理。评委会办公室通过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网上直接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

  2.未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未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奥财网校,高级会计师考试论文评审辅导专业网站

因为专业,所以信赖,因为专业,所以靠谱。

高级会计师论文辅导   高级会计师评审辅导  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课程点击进入

高级会计师无纸化考试全真模拟考场试题库点击进入 

  高级会计师网络课件讲义试听点击进入

17年以上深耕高会论文、评审和考试服务,深刻把握各省市评审要求和特点,服务专业水平高,质量提升明显。 

强大师资力量,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保障,考试评审过关无忧。

扫描微信获取最新高会资讯,最新最快考评信息一网打尽。

联系方式:

奥财网校www.kjlww.com 

网校联系 QQ:898180377,      389961449

奥财网校邮箱:kjlww@vip.163.com

扫描为微信好友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