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财政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推进永州市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财绩〔2020〕5号)及局党组会议要求,永州市财政局夯实基础、加强监控,多元发力,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服务保障“三资”安全高效,着力服务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和永州“三区两城”建设。2021年11月至12月,永州财政本级成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等选定五类财政资金20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开展评价。
有效借助外力开展绩效评价。
一是创新绩效目标审核。年初就创新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目标专项集中评审,围绕相关性、完整性、适当性、可行性,对接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同步实施跟踪评价。二是监控绩效运行重点项目。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参与,联动第三方机构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实施绩效评价。对1000万元以上的评价项目,委托湖南省绩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友谊会计师事务所、湖南中皓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宝全会计师事务所5 家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重点评价,充分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管作用。
找实结果应用的发力点,提升“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责任感和威慑力。一是限时整改。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机制,针对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评价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反馈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被评价单位在30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问题不能整改销号的,应用到市直单位绩效考核进行扣分。二是公示公开。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负责公开”的原则,市财政局督促和指导各预算单位落实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公开,增强透明度;财政部门对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及各单位绩效自评情况,在财政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用好结果。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结合制度,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减相关项目资金安排4000余万元,让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压实绩效评价工作责任。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价组要严守工作纪律,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应当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现场评价工作。各评价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监管理念,真正树立绩效理念,切实履行预算绩效、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各评价组要精心组织,认真仔细有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确保预算绩效评价、财务会计监督取得实效。
(永州市财政局 欧雨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