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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财政系统下预算管理一体化部门预算调剂说明

 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剂的情形主要包括:部门(单位)目标任务、职能职责、人员编制或单位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政府出台增(减)支政策;落实相关政策规定、重点任务或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进行处理;落实各级巡视、专项检查督查以及审计整改要求;原预算科目不符合预算执行需要无法支出等情形的。


除上述情形外,以下事项不得进行预算调剂,主要包括:增加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的;调剂用于政策明确要求取消和压减支出的项目;其他与政策要求不符的调剂事项。

调剂流程

1、政府采购标识调剂。由部门(单位)在系统中发起并完成调剂,无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

2、部门预算项目、功能科目、经济科目等调剂,由单位提出调剂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业务科室出具“单位预算调剂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主要是单位指标调剂申请或政府批件),送预算科审核并经分管局长批准后办理。其中:涉及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同一类级科目下不同款级科目调剂(且不涉及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调剂的),由单位据实提出调剂申请,无需提供附件。

涉及预算项目调剂原则上按市政府批示办理。

流程如图:
    

 


在部门预算调剂录入时有如下注意事项:

第一选择项目,调剂选择相应项目,根据需要调剂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包含政府采购;

第二细化预算信息,此过程中有几项数据要与原有数据信息一致,建议大家先从“用款计划录入”或“预算指标复核”查找到需要调整的指标,并记录好预算级次、资金来源、业务科室、资金性质等指标信息,然后进入到“部门预算调剂录入(预算单位)”依据记录好的信息进行填列(要保持和之前记录的信息一致)。

第三选择预算来源,这里选择的是原有指标,如果指标已经全部录成计划,需调减计划还回指标才可选择,同时,这里查询到的指标根据细化预算信息中“预算级次、资金来源、业务科室、资金性质”关联指标,此信息必须和原指标一致不能更改,否则将查询不到指标。确定之后,调剂金额不要漏填。

录入完成之后送审,通过如上的流程流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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