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讯 > 继续教育要求 > 延长2021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截止时间的通知

延长2021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截止时间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2021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截止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1〕31号),我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考虑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为保障会计人员参加年度继续教育的需求,现决定将我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24时

 

请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要求完成2021年规定的90学分学习,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登记,逾期不予补登学分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