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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22年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将于6月1日开始。为做好本年度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1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依据
2022年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对照苏职称〔2020〕42号、苏职称〔2021〕74号文件进行申报,原苏职称〔2018〕2号文件已废止。
二、申报材料初审
1.各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和公示工作,按照省评审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外省或中央驻苏企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经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受理申报。
2.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苏职称〔2020〕42号、苏职称〔2021〕74号的规定,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
财政部门应指定专人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应注意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上传的材料与现场复核的纸质材料是否保持一致)。
3.因整个评审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员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三、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1.市直单位申报人员应于6月20日9:00至6月30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申报材料原件至南通市财政局会计处进行现场审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1311室;联系电话:85594127,85594128
2.其他人员应于6月20日9:00至6月30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申报材料原件至各县(市)、区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
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于7月8日前将本地区盖章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含电子档)报送至南通市财政局会计处。
2.申报的政策依据文件及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板块查阅或下载。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