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联各会员单位,市工商联各会员单位,市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全市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各次全会精神,助推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快企业提质增效,在成都市经信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及优秀论(著)文的申报与审定工作。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及优秀论(著)文的评选工作已开展16年,对推动我市各类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及优秀论(著)文的申报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创新成果使用在1年以上的企业。
二、成果申报内容
三、成果申报基本条件
(一)创新性: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和管理技术,创造优于过去的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应用国内已有的成果在企业管理实践中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创新因素;国外先进管理技术在企业中应用的成功经验。(二)实践性:经过一定时间(1年及以上)的实践应用,符合企业发展中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三)效益性:通过成果的应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提高了企业的运行效率。
四、论(著)文申报条件和范围
1、论(著)文要密切结合本企业的管理实践和当前企业面临的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推动企业改革和提升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文理通顺。
近两年撰写且未申报过的论(著)文。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企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可向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申报。(二)各行业协会、各区(市)县经科信局、工业区管委会、各(区)市县分会及工商联可推荐企业参与创新成果的申报工作。(三)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委托成都企业联合会(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该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成都企业联合会网站和公众号上公布。(四)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对评审出的成果进行发布和推广。
六、申报要求
请申报的企业及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材料包括:
1.《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见附件1)3.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经济效益测算表(见附件3)4.成都市企业管理优秀论(著)文申报表(见附件5)
七、评审奖励
(一)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设一、二、三等奖。并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二)成都市企业管理优秀论(著)文设一、二、三等奖,并授予荣誉证书。(三)凡成果获奖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委改革函(2003)62号),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6号令)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科学技术部1999年第1号令),结合本区(市)县,各部门和企业制定的奖励办法,对成果创造人给予适当奖励。
八、评审费用
此次活动需收取成本费用,会员企业每项成果1200元(若参加后期“提升管理创新成果提炼和材料编写能力培训班”的,即收取1500元),每篇论文200元。非会员企业每项成果1500元(若参加后期“提升管理创新成果提炼和材料编写能力培训班”的,即收取2000元),每篇论文500元。
转账信息: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湛 87732824 13826040115 QQ:1456025792
魏林 87773758 13308096632 QQ:835661829
联系单位: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成都市三洞桥路6号4栋1单元4楼
附件:
1. 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2. 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3.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经济效益测算表
4. 申报资料电子版说明
5. 成都市企业管理优秀论(著)文申报表
附件链接:http://www.cdqy119.org.cn/cdcec/vip_doc/24280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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