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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经济责任审计准则和指南在审计实务中运用

 在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基础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21年、2022年先后印发了《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准则)和《第3204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指南),新的准则和指南对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实践,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效果具有重大意义。

 

自新的准则和指南印发以来,中核集团认真组织学习,加强统筹谋划,规范审计程序,深化审计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为贯彻准则和指南“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的要求,中核集团进一步加强党组、董事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集团党组、董事会定期研究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重要审计情况、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强化计划共商和信息互通,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通报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结果运用,进一步优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效能。

 

 

为贯彻准则和指南“提高任中审计的比重,更好地发挥任中审计的过程监督优势”的要求,中核集团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提高任中审计比例,分层分级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轮审计划,确保对所属境内外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同时加大对掌握重要资金决策权、分配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人员审计力度。2021年,组织全系统实施220家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其中71个任中审计,任中审计数量较2020年增长了73%。同时,中核集团积极试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告知”程序,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建立“任中自查自纠”工作机制,促进所属单位关注薄弱环节,及时揭示问题、整改问题,促进领导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2022年,中核集团以开展“精细化管理年”为契机,主动优化、持续改善,对标准则和指南有关要求,先后修订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办法》《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报告模板,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建立了审计工作结果责任制,落实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组长、主审和审计组其他成员的审计责任;制定了审计报告复核和审理程序,对重要审计报告落实交叉复核管理要求;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对中介机构实施后评价和动态管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显著增强。

 

 

为贯彻准则和指南“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开展审前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可操作的审计建议”等要求,中核集团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加强审计对象研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按照领导干部经济事项管理权限、单位性质、资产和收入规模、承担集团重要任务等维度,细化对象分类,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深化审前调查,开展充分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集团领导有关讲话、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集团有关会议材料、集团智库有关研究资料、集团有关监督检查情况等,从不同角度还原审计对象情况,实现精准画像。加强审计问题研究,从研究中找到问题的根本原因和解决办法,审深查透对症施策,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为贯彻落实准则和指南“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动业务管理部门有效运用审计结果”的要求,中核集团制定了《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落实方案》,制定了统一的审计整改工作规范,修订了整改完成认定标准,建立“挂账销号、协同联动、季度跟踪、分类督导”的整改工作机制,对上级审计发现的问题、集团重点关注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定期跟踪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加强审计成果在领导人员管理中运用的通知》,切实加强和发挥审计成果在考核、任免、奖惩领导人员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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