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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会计学会2022年度会计立项科研课题的通知成果将作为参加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优先条件

 各市(地)、县(市)会计学会、各分会及各课题组成员:

按照省会计学会《黑龙江省会计学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的通知》(黑会学〔2022〕1号)要求,经审核,现将2022年黑龙江省会计学会重点立项科研课题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研究方向

请各课题组根据选定课题的研究范围和内容,结合我省会计行业及工作单位实际,以创新的思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成果,切实对我省经济发展及会计事业改革提供重要参考和理论支持。

二、有关要求

1.撰写格式。各课题组经研究形成的成果应以研究报告形式呈报省会计学会,研究报告中应有背景介绍、现状分析、提出问题、解决对策等基本要素,要对研究的问题进行系统剖析、有创新点。在文字格式方面,研究报告题目使用小二号宋体加粗,正文标题使用二号中宋,正文文字使用三号仿宋,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

2.研究成果学术不端检测。课题研究成果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中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应高于25%(含25%),其中指标选项为疑似剽窃观点、疑似剽窃文字表述。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并经评审专家认定。凡涉嫌知识产权争议、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委托撰写课题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一经确认,取消其课题研究立项和成果上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如实反馈情况,并在3年内不受理课题主持人及组员的课题申报。

3.课题名称及成员变更。各课题组上报的课题名称应与申报立项课题名称一致。课题组在研究成果上报前应认真核对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姓名、人员变化等信息,省会计学会在9月20日之前受理相关信息变更申请表,有变更信息的课题组上报课题成果时须使用已更新的课题组成员名单。课题成果上报后,不得再行变更课题组成员和分工顺序。

4.研究成果报送时间及方式。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各课题组应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撰写工作,并将课题研究成果及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及时报送省会计学会,逾期不予受理。研究成果需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送至或邮寄至省会计学会,同时将研究成果电子版本发送至省会计学会电子邮箱:LJKJXH@163.com。

省会计学会将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课题组报送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评委会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在黑龙江省会计网予以公布。获较高级别奖项的成果将作为参加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优先条件。

 

 

 

 

黑龙江省会计学会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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