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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

 一、申报范围

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在成绩有效期内(2020—2022年),符合《标准条件》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二、申报要求

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申报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经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上报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山东省会计学会,以下称办事机构)复核。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先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信息采集的申报人员,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后,相关申报信息将从信息采集系统自动提取,无需个人填报和上传附件,如:申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继续教育等。为保证个人申报信息准确无误,需及时更新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未采集的申报信息,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据实填报、上传附件,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负责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填报《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和公示。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推荐及公示情况进行把关。审核通过的,将申报材料送呈报部门审核。

(四)呈报部门复核呈报。呈报部门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统一呈报办事机构。

(五)其他事项。经办事机构复核通过的,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原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单位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处由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申报材料中如有公开出版的会计类书籍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请一并寄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属个人档案材料,评审通过后应及时报本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人事档案。

三、申报路径

临沂市财政局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的用户名:临沂市财政局会计科。

县区申报人员申报路径: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财政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会计科;市直申报人员申报路径: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临沂市财政局会计科。

四、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实行网上缴费,申报材料经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申报进度并按提示自主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过时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60元。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需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时间:市直部门、市属企业为12月5日至12月8日(工作日),各县区为12月9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评审表可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并统一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报送地点:兰山区孝河路79-1号1106室。

联系电话:81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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