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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资财会学会〔2023〕3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会论文征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广东国资财务会计学会(简称学会)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提升会员单位财会工作者参与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的积极性,提高研究攻克专业问题能力,展示财会工作者风采,促进财会学术交流繁荣发展,现将学会2023年度开展财会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论文内容
论文应着力体现创新的理论和观点,主要围绕财会、金融、税务和评估等理论和实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展开研究。
2、论文要求
(一)论文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充实,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材料翔实,文献引注规范,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二)论文题目应简洁明了,反映主题,论文需属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三)论文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
五部分。
(四)论文需附上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或职务、联系电话等。
三、征文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4、投稿方式
论文采用Word文档发送至学会邮箱(gdgzfa@163.com),在主题栏标明"姓名+2023年财会论文征文"字样,附件中的文件名请用"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5、评选及奖励
论文按照《广东国资财务会计学会论文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学会将对获奖论文汇编成册,印发给会员单位工作借鉴和参考,对获奖人员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和适当奖励。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学会将向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专业刊物推荐。
请各会员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广大财会工作者积极参与,踊跃报送论文。
联系人:曾文媚,联系电话:38307002。
附件:论文排版格式样本
广东国资财务会计学会2023年3月27日
◎◎广东国资财务会计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