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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稽核在高校财务高质量监管中的应用研究报告
南京医科大学 王春晖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已经步入信息化的快车道,大数据信息技术已成为很多领域发展的头部热门方向,应用到各行各业。大数据具有信息化程度高、针对性强、数据真实全面等显著特点,在数据分析、跟踪监测、智能服务、精准应用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变化给各行各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基于以上大环境背景和现状,高校发展、业务运行也应紧跟这些新常态、新变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覆盖高校各项业务运行与制度建设,是使高校可以更好、更快地适应时代发展的迫切需求。
一、稽核系统的背景和意义
(一)高校教学、科研等业务发展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现状
现阶段,全国高校各部门都在积极主动地投入参与信息化的建设,将业务内容纳入大数据管理模式之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和完善信息化系统,各高校已陆续开发和使用网上预约签批系统、聚合收费平台、预算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物资申购系统等等,信息化系统的上线有力地推动了高校管理的创新与变革,将内控管理理念与风险关键点控制融入到管理流程,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嵌入管理系统中进行固化,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方便服务,大大提高了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实效。
2.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各系统间数据共享。积极推进校园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加快实施各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的有效对接,如教务系统、人事系统、合同系统、资产系统等,最终形成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等全业务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将内部控制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学校业务活动各个领域。
3.将大数据运用于绩效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发挥数据效能,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为完善政策、编制预算、优化结构、改进管理铺路,化解收入放缓与支出扩大之间的矛盾,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现象说明,在高校的一些日常运行的业务领域,已经开启了大数据信息化的探索之路,并且很多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得到了广泛的实践应用,在广大师生的教学、科研甚至日常生活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而高校的财务部门作为全校经济业务的核心服务保障部门,也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在新时代的推动下逐步信息化、智能化,将大数据科技运用、服务于高校财务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样,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以及近年来高校科研、教学发展的自身需求,高校在办学经费的来源与结构上出现了多元化趋势,相应的各类审计、检查也随之增多且更加严格。十八大以来,国家十分重视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对高校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效益性要求不断提高,这也是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财务稽核作为高校内部控制运行的关键抓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数据稽核分析系统就很好地满足了当下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通过抓取财务数据,搭建大数据分析模型,与内控建设相结合,作用于高校财务稽核和经济活动各方面,从而将财务风险防控前移,查找漏洞。
(二)高校财务稽核的概念和现状
高校财务稽核工作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单位内部会计核算等工作的复核和自查,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特点。稽核工作确保了高校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和合理,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有效与完整,并及时发现和规避各类风险,纠正错误,提高整体价值,助力高校健康、稳定、高质、高效的发展。高校财务稽核秉承客观公正的处事原则来开展稽核工作,以及时发现现有工作流程中的问题为主要职责,并提出对应建议。在高校财务管理的构成要素中,财务稽核是其中一个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此外还包括财务决策、财务评价和财务分析等环节。
目前,高校财务稽核工作主要涵盖了高校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财务凭证以及财务报表等相关数据。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高校在财务稽核这一工作岗位依然采用人工稽核方式,采用信息化方式的非现场稽核比较少。人工稽核的显著缺点是:周期长、成本高且稽核准确性不佳,很大程度上难以满足实际需求。此外,高校财务稽核工作多集中于财务复核,有关重点业务的稽核、全面性的稽核、风险评估等相对缺乏。
随着高校科研、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涉及经济往来的业务类型呈现多元化,业务量也飞速增长,凭证单据急剧增多,数据信息量增大,并且关联的信息数据众多,如发票信息、合同信息、经费查询信息、线上预约信息等。在此背景下,提高数据的精准处理能力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现阶段中,高校财务稽核的即时性低,事前和事中的监督环节欠缺,一般只能进行事后稽核。而事后稽核的主要缺陷在于遗漏问题较多,难以实现系统性防范,这就为稽核效率的提升造成一定阻碍。此外,财务部门人员数量有限和软件、硬件资源不足也是当前制约财务稽核应用效果的重要原因。
(三)大数据技术对高校财务稽核的意义
高校财务稽核是高校财务内控体系的核心组成内容。现阶段,随着经费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费来源与结构日趋复杂,高校产生的财务凭证逐渐增多,财务数据勾稽关系也趋于复杂化,因此传统人工稽核极易出现问题,并且效率低下,显然已无法将所有经费全面纳入监管体系中。在大数据与“互联网 +”的背景下,基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获得的显著成就。截至2021年,信息化建设已基本满足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信息化经费监管建设已成为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现实要求。
大数据技术是指从海量的基础数据中快速、准确提取所需信息的现代信息化技术。随着高校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推进,庞大且复杂的各种财务、业务数据成为高校开展稽核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将大数据技术有效地应用在高校财务稽核流程中,建立稽核系统,获取财务系统、薪酬系统、其他业务系统数据及外部的工商、税务数据,设定稽核规则,定时或定点分析账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防范、规避风险,能更好地拓展稽核的覆盖范围,提高稽核的效率和精准度。具体而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会对高校财务稽核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大数据技术能够更快、更准地发现流程或数据中存在的问题或漏洞。从日常的工作流程和数据中快速筛选出流程风险和系统漏洞,通过数据搜集和跟踪分析,把握数据规律,对风险提前防范。
近年来,高校科研人员对于经费的挪用、贪污问题也时有发生,科研经费的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从目前审计检查情况分析来看,高校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使用经费现象,很多这些问题如套取科研经费、列支大额招待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甚至交通发票连号等问题频发。如何在做好“放、管、服”的同时,从高校稽核的角度防止科研腐败,也是目前高校财务人员面临的新课题。单纯依靠人工审核复核难以有效监控和解决问题。大数据背景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财务稽核,稽核系统可以将日常财务关联的众多数据进行整合,提高人工工作效率和数据分析的精准性,抓取关联性,从而理顺内部的关联,及时准确地预防和监控财务风险,将违规事项进行事前防控。
2.解决稽核人员不足的问题
高校财务稽核工作是对单位内部会计核算等工作的复核和自查,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特点。随着高校科研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业务类型呈现多元化,凭证单据急剧增多,数据信息量增大,统计难度增加等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近年来,针对高校教学科研经费的各类审计与检查也日益增多,高校在面临审计、税务等部门检查时,可以采用的信息化方式的非现场稽核手段比较少,主要还是通过查阅原始会计凭证的现场稽核方式,花费了大量人力翻阅凭证单据,调阅数据等,甚至多次、重复提供资料,增加工作量。
大数据稽核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人工稽核的工作量,快速准确地从海量、高频的信息中提取稽核所需信息,通过事先设定的稽核规则,精准定位、快速搜集、准确生成疑似问题库,供稽核人员参考和使用。将会显著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极大地解决了目前大部分高校财务稽核人员不足的困境。
3.大数据技术能够实时防控。
通过建立风险模型,即对稽核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或重点关注的业务,事先逐项梳理,罗列业务风险点,将风险控制前置,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或规避风险,实现财务稽核的事前控制。同时,通过大数据技术将稽核过程日志归档,进行数字化存储,最后转化为大数据分析源,丰富稽核手段,为二次稽核或风险评估提供精准的数据源。
4.大数据技术拓展稽核信息宽度和深度。
在高校各种考核工作中增加大数据技术统筹测定的定性指标,引入非结构数据,将定性指标进行分解量化,使考核制度更加完善和精准,更直观地反映具体指标,从而确保所反映的内容更公平、更符合实际。除了业务层面的对财务数据的使用外,还可以拓宽到单位发展的各个方面,例如非经济业务的招生等方面,最终实现对单位内部所有业务的全面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推进。
5.深入财务管理的理念
大数据稽核可以使高校财务会计不再局限于只会做账的核算会计,将内控和财务管理的理念引入到高校财务日常业务中,使高校财务由核算会计向管理会计进行转变升级。
6.大数据技术推进风险评估体系完善。
财务部门作为内部控制的牵头部门,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风险评估机制,对各项会计资料所反映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评价,分析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原因,并形成相应的改进意见,强化高校内部自我控制,提高效率。
另外,在科研“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作为科研项目重要承载单位的高校,面临着如何接得住、管得好的问题。如何既简化经费使用的审批环节,又要保证科研经费规范有序使用,平衡好“管”与“放”的关系,有效做到“放管结合”,成就更好的“服”,是高校财务监管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格局。
(四)财务高质量监管的意义和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规划纲要”更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提出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新要求。这对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下的高校财务工作提出了更严格、更细致、更专业的要求。学校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财务监管,财务的高质量监管更是会助推学校的高质量发展。
财务高质量监管需要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全过程、全要素的监督和管控。不仅需要确保财务监管的整体精度,更需要不断地拓展财务监管的广度和深度,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金和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经济活动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有效实施。
高质量的财务监管应该具备全面性、精准性、实时性和效益性。全面性是指财务监管范围需要从随机抽样“财务监管”向普遍化的“财务监管”转变,覆盖财务数据和财务流程全方位、全方面。同时,财务监管范围也可以扩展到财务监督与管理的相关领域,包括业务领域中的招投标、资产、合同等,以及外部的工商、税务、银行领域等。精准性是指对重大事项财务数据的监督和管理,摆脱时间、空间的制约,对金额重大、影响深远或性质严重的行为能够准确定位,精准识别。实时性是指由传统的事后财务监管模式转变为持续性在线式的实时财务监管,通过实时对财务监管数据内容进行搜集、处理、分析和挖掘,找出相关风险,持续开展财务监管风险评估、监测、问题整改。效益性是指财务监管具有效率又有质量,数据体量大、数据繁多是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这就需要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构建信息化的财务监管模式,改变传统人工监督审核的工作模式,提升财务监管的效率。高质量的财务监管能够在问题露出苗头,在可能发生并往坏的方向进一步发展前,实时精准识别风险,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手段,有效地防范并化解财务风险、廉政风险,降低或消除对当事人员产生的负面影响,维护学校声誉。
综上所述,财务稽核是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财务监管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更是保障学校财务信息质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必由途径。高质量的财务稽核方法和手段是助推高校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只有结合当前信息化的大趋势,在大数据背景下对财务稽核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创新升级,进一步增强勾稽关系的正确性和财务核算、财务处理的合理性,才能成功构建起一套全系统、全流程、全业务的现代化高校财务高质量监管体系。
本课题旨在通过调查研究,总结出现阶段高校财务稽核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大数据背景下与自身管理需求相贴合的财务稽核工作路径,与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合作,构建适用于本校实际需求的大数据财务稽核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使财务稽核与内部控制管理相结合,实现财务监管多部门(校内业务主管部门、审计、监察等)协同联动,促进高校财务监管高质量提升,从而提升高校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为高校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稽核系统
(一)稽核系统概述
Y大学稽核系统着眼于将各类违规通报案例、巡视检查、审计、日常稽核、专项稽核存在的问题,对各类数据进行采集和集成,包括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工商数据、发票数据等,根据相关的政策法规,遵照逻辑性、相关性、合理性等原则,将财务数据与业务事项建立稽核规则模型,包括财务科目模型、财务项目模型、关联交易模型、黑名单模型、差旅模型、酬金模型、大额交易模型、频繁交易模型、发票模型和其他模型。详见图一
(图一)
为提升业务稽核规则的灵活性,Y大学稽核系统建立专门的业务稽核规则配置引擎和业务稽核规则库,规则配置引擎提供了配置化的界面,使得配置工作更加人性化,使用上更加便捷。稽核系统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规则引擎,快速新增新的业务稽核规则,也可以通过业务规则引擎对旧的业务稽核规则进行修改。稽核系统设置了稽核规则定制界面,实现稽核目标表、稽核流程的关联,可实现稽核规则的增、改、删等功能。
Y大学稽核系统根据稽核规则对各类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形成疑似问题库,稽核人员对疑似问题进行二次“复核”,对确有问题的进行处理,处理的方式包括通知审核人员修正错误,通知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撤回或完善附件材料,函告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在各自的检查监督范围内对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审计和调查取证等,根据各责任人或相关人提供的信息在稽核系统中自动生成或登记反馈信息。定期或不定期根据稽核系统提示问题解决问题的全流程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稽核报告,为日常工作提供分析总结、为管理层提供决策建议。详见图二
(图二)
(二)稽核系统规则设置
目前Y大学稽核系统策略中心包含10个稽核模型,包括财务科目模型、财务项目模型、关联交易模型、黑名单模型、差旅模型、酬金模型、大额交易模型、频繁交易模型、发票模型和其他模型,各模型中又涵盖多个稽核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1.财务科目模型
根据Y大学2021年复核退回、调账和反审等错误凭证统计,其中原因为科目核算错误的占总错误凭证的34%,排列第一位。错误的原因有:一是财务人员对相关的科目使用制度和规则不了解,二是财务人员因业务量大、主观失误选择了错误的科目。财务科目使用不规范会导致财务核算数据错误并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如果涉及到银行、资产科目,会造成银行、资产对账困难;如果涉及到收支科目,会影响学校预决算数据的准确性;如果是涉及到往来科目,会造成债权债务混乱等等。财务科目使用不规范还会影响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进而可能导致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的决策或判断。
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2015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以上两个文件为高校会计科目的核算和使用提供了基本遵循,Y大学稽核系统根据文件要求和易错科目类型建立了财务科目模型,涉及如下规则:
(1)科研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未使用科目“2401预提费用”进行核算。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事业单位按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提取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通过科目“预提费用”核算。在实际账务处理时,由于惯性思维,审核人员经常性会误选择“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稽核系统设置稽核规则:项目类型为科研间接经费、科研管理经费,科目为“业务活动费用”。稽核系统将精准识别出符合这一条件的凭证,并将其列入疑似问题库。
(2)非公车部门用车误用公务用车科目进行核算。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中对公务支出,包括公务用车支出做出了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若误使用公务用车科目,会造成公务用车支出增加,超出公务用车费用限额。稽核系统设置稽核规则:项目类型为非公务用车部门的项目,经济科目为“公务用车”。稽核系统将精准识别出符合这一条件的凭证,并将其列入疑似问题库。
(3)政府债券项目未使用债券资金。Y大学规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按照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的原则,将债券资金拨入学校基建账户,确保资金用于专门项目建设,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Y大学核算要求,从政府债券资金项目中开支的经费,对方付款科目必须使用“银行存款/专项债券资金”科目进行核算。根据这一规定,稽核系统设置稽核规则:项目为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对方科目不包含“银行存款/专项债券资金”。稽核系统将精准识别出符合这一条件的凭证,并将其列入疑似问题库。
(4)稽核系统根据平时审核入账易错科目类型还设置了其他稽核规则,如:医药费科目与项目不符,Y大学医药费分为离退休、职工、学生和儿统医药费,对应的医药费支出未从对应的科目开支;受托代管的党费、团费、学会会费科目使用错误,未使用“代管经费/党费”、“代管经费/团费”、“代管经费/学会会费”或相互间存在混用;非国库核算项目,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支出时从国库开支,对方付款科目使用国库科目等。稽核系统将精准识别出符合这一条件的凭证,并将其列入疑似问题库。
2.财务项目模型
根据Y大学2021年复核退回、调账和反审等错误凭证统计,其中原因为项目核算错误的占总错误凭证的10%,排列第三位。Y大学专项经费种类较多,国家、省、学校对相关经费的使用都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如:《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Y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Y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Y大学人文社科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等。审核人员若不熟练掌握相关经费的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定,在账务处理时极易发生项目支出不合规、不合理的情况。项目开支是否合法合规是审计和专项检查重点关注的问题,若开支错误会被列为审计整改和检查通报的问题。财务人员未审核出相关问题,会造成上级部门、学校管理层、师生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产生怀疑和不信任,进而影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声誉。
Y大学稽核系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易错项目类型建立了财务项目模型,涉及如下规则:
(1)项目开支中违规购买名贵特产。《关于加强对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资金支付行为监控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19〕47号)文件规定中指出要加强对公款违规购买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资金支付行为的监控。在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三季度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情况的通报》(财办库〔2019〕47号)中对某大学违反规定购买名贵特产进行了通报,将涉及金额作退付处理,并要求该单位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近年来,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行为监控,利用“制度+技术+信息”优势,进一步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在国库支付前及时发现和制止相关问题,避免被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点名通报,稽核系统设置稽核规则:在所有项目中,汇款单位名称中出现“烟酒、茶叶、珠宝、药材、首饰、玉石、瓷器、特产”等关键词。稽核系统将精准识别出符合这一条件的凭证,并将其列入疑似问题库。
(2)项目中违规开支礼品、旅游、健身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行为包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作为行政事业单位,高校也不得对外提供礼品、安排禁止性的活动。Y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了严禁安排公款旅游,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等。为避免审核失误,造成项目违规开支,违反国家制度和纪律,稽核系统设置稽核规则:在所有项目中,摘要出现“礼品、旅游、健身”等关键词。稽核系统将精准识别出符合这一条件的凭证,并将其列入疑似问题库。
(3)科研经费中违规开支版面费、润色费。近年来,为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技部也加大了对学术论文造假的检查和通报力度,严肃处理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 号)中明确规定:对于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 2 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该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江苏省科技厅《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中明确规定:严禁论文语言润色、代投稿等服务费用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省拨经费中列支。为严格遵守以上文件规定,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稽核系统设置稽核规则:一是项目中开支的论文版面费金额超过2万元;二是项目类型为纵向科研经费或校级科研经费,摘要中出现润色。稽核系统将精准识别出符合条件的凭证,并将其列入疑似问题库。
3.关联交易模型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在科研经费审计中,课题负责人通过签订合同将部分课题内容转包给关联公司,再通过关联公司套取科研经费,是最常见的一种套取资金情况。在当前国家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日趋严格以及强力反腐的大形势下,高校科研领域中的关联交易问题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关联交易的本质是利益冲突交易,内含不公正的倾向,对高校学术的客观公正性以及高校国有资产的保护都带来了挑战。
2020年12月,一起科研腐败案件震惊了学术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张磊采取侵吞、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410万余元。上述款项均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个人控制的账户并用于投资李宁等参股、控股的多家公司。最终,李宁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定为贪污罪,获刑10年,罚款250万。
为防范此类套取学校经费的关联交易发生,稽核系统创建关联交易模型,在搜集数据的过程中,科学匹配项目负责人与其他成员的关联性,由此为预警提供数据支撑。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自动采集关联人信息,在定义稽核规则之后,大数据对财务系统中的支付对象、发票单位等与项目负责人及其关系人之间的关系进行智能甄别,识别其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并将疑似关联交易的凭证列入疑似问题库,从而防范关联交易带来的财务风险。
4.黑名单模型
黑名单制度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8个“新词”之一,旨在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黑名单企业主要由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公检法、金融机构等进行统计和发布。
与黑名单企业进行交易易于产生风险,一方面是因为经办人与对方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不会去相关的平台去查询对方单位是否是黑名单企业,进而在办理财务付款后,黑名单企业有很大的可能性违约,不能提供相应的商品和服务,导致学校的经济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可能存在经办人和黑名单企业恶意串通、虚构业务、虚开发票,套取学校资金,造成学校经济损失。
稽核系统建立黑名单模型。可通过“云服务+大数据”自动采集工商信息,并可自行维护黑名单,对报销支付对象、发票单位等智能识别是否已被列入黑名单。稽核系统的黑名单有三种来源,工商、税务、手动添加。工商来源指的是企业在工商系统中状态处于注销或者吊销状态;税务来源指的是企业在税务系统中存在偷税漏税或者其他违规操作事件;手动添加是管理员对一些认为需要加入黑名单的企业。黑名单维护包括新增、修改、删除、导入功能。当稽核系统读取到财务系统的交易收款方位于黑名单中,则稽核系统将此凭证列入疑似问题库,提醒稽核人员进行二次详细复查,确定此项业务是否真实、合规。
5.差旅模型
差旅费是高校发生频次较多,金额较大的日常公用经费,老师和学生因工作交流、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经常性会产生和报销差旅费。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规定:虚报冒领差旅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合网上通报的案例及实际工作来看,差旅费报销易于产生风险和舞弊,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原高级工程师殷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二次将个人旅游费用共计4.73965万元以差旅费、会议费名义用单位公款报销,据为己有,虽然金额不大,但是性质恶劣,违反了国家政策制度的规定。存在部分人员将节假日回家探亲、外出旅游的车票、住宿费以差旅费的名义报销。存在部分人员以车票、住宿费发票遗失或对方承担车票、住宿费发票为由,以同一事项,重复报销差旅费领取出差补贴。为规范差旅费支出,防止相关人员虚报违规套取差旅费,稽核系统设置稽核规则:
(1)出差日期为节假日。稽核系统读取网上预约系统中的出差日期数据,同时开辟日期设置模块,每年根据节假日时间段自行设置,筛选出出差时间在节假日的差旅费报销凭证,列入疑似问题库。
(2)重复领取差旅补贴。稽核系统读取网上预约系统中的出差日期数据,筛选出同一出差人出差日期重叠重复领取市内交通补贴和伙食补贴的凭证,列入疑似问题库。
6.酬金模型
高校中违规发放劳务费的案例时有发生,特别是科研经费。科研经费中劳务费的发放是经费挪用的高发地带,也是巡察和审计重点关注的对象。常见的舞弊方式包括:第一种情形是科研人员打着咨询专家的名义,给“专家”发放咨询费,有些“专家”年纪轻轻,看起来就很可疑。第二种情形是长期“雇用”项目组之外的临时人员,长期给临时人员发放劳务费,这些临时人员可能本身就是科研人员的亲属、朋友。第三种情形是科研人员要求或骗取学生新开立银行卡,且掌握着该银行卡及密码,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发放劳务费的名义将科研经费转到学生的该银行卡上,再把资金取出来。
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借用亲戚、老乡身份证办理银行存折,以“校外劳务人员”的身份冒名领取劳务费,将68万元科研经费据为己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北京某高校外国语学院院长肖某用学生名义冒领劳务费据为己有,因他人举报,肖某冒领劳务费由此案发。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劳务费酬金发放的监控管理对于高校财务稽核的重要性。Y大学稽核系统根据文件要求和酬金发放类型建立了酬金发放模型,涉及如下规则:
(1)违规发放本科生、校内在职人员劳务费。国家的相关文件制度和《Y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无编制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人员费用,不可列支本科生劳务费、研究生培养费用、在职人员津贴、科研人员绩效。稽核系统与财务系统、薪酬系统实现对接和数据共享,设置稽核规则。科研经费劳务费发放中若财务系统中项目类型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校级科研经费,薪酬系统中的发放人员为本科生或学校在职人员,稽核系统将精准识别出符合这一条件的凭证,并将其列入疑似问题库。
(2)违规发放本课题组成员咨询费。国家的相关文件制度和《Y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劳务费中的咨询费是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审核人员在审核时根据劳务费报销单并不能确认咨询费发放名单中是否存在本课题组相关人员,从而无法发现和退回存在违规发放咨询费的业务。稽核系统与科研系统、财务系统、薪酬系统实现对接和数据共享,通过读取科研系统中的课题组项目成员名单与酬金系统中的发放人员名单,对两份名单进行核对匹配,识别出相同人员。对此类型凭证稽核系统将列入疑似问题库。
(3)行政部门创收经费中在职人员酬金累计发放达2.4万元。依据《Y大学创收经费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行政部门(含直属单位)创收经费中发放在职人员薪酬,年人均标准不得超过2.4万元。在稽核系统中,指定行政部门(含直属单位)创收项目,设定学校创收经费项目校内兼职人员的薪酬标准,若本部门人员一年中累计发放金额超过2.4万元,稽核系统将列入疑似问题库,警示违规风险,提醒稽核人员需重点关注该劳务费发放。
(4)累计且大额发放酬金。结合网上通报的案例和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劳务费的发放频留的方式套取经费,这种行为影响恶劣,一方面使学生参与到违纪违规行为之中,违反了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另一方面,相关科研人员必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甚至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严重影响学校的声誉。稽核系统通过读取酬金系统的数据,对同一项目负责人名下的经费中劳务费的发放进行统计和筛选,对发放人员及金额设置酬金发放阙值(5000元/月),对超出这一阙值的,将列为疑似问题库。由稽核人员根据原始凭证的附件材料或请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提供支撑材料,进行进一步研判,防风险于未然。
(5)酬金发放人员异常。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中明确规定不得通过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稽核系统通过与薪酬系统对接,读取薪酬系统中的发放人员身份信息,对年纪轻轻的“专家”进行识别,对发放未满18周岁的校外人员劳务费进行识别,并将其列入疑似问题库。
7.大额交易模型
稽核人员不可能做到对每一笔业务都进行核查和监控,根据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稽核人员重点关注交易金额较大的经济业务。依据《Y大学经费审批规定》的要求,“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项目负责人和部门一支笔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批”。因此,稽核系统设置大额交易模型,稽核人员自定义监控规则,对某项目同一支付对象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交易总金额设定阈值(50万元),智能判断是否属于大额交易,对大额交易进行重点关注和检查,可以有效避免拆分报销逃避审批、检查或招投标等的违规操作,防止国有资金的流失。
8.频繁交易模型
依据《Y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单次或年度累计标的金额达到5万元(含)以上的经济活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同时,为贯彻落实科研“放管服”的政策要求,依据《Y大学关于进一步落实科研项目“放管服”暂行规定》中的要求:20 万元以下实行项目负责人审签制,预算金额(含批量总额)在20万元及以上非科研急需的采购,由采购招标职能主管部门组织采购,采购结束后报审计与法务部门备案。根据以上规定,Y大学财务部门要求经办人在报销时,与同一家单位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必须附手续齐备的业务合同和正规发票,业务合同对交易的事项、付款进度、货物的验收等都要有明确约定,并由相关领导加签。为了杜绝报销人员将大额交易拆分,分次报销,从而达到规避签订合同或领导加签的目的。在稽核系统中,设置了大额交易模型,对同一项目号向同一家单位累计2次及以上交易金额达到5万元(非科研经费)以及同一项目号向同一家单位累计2次及以上交易金额达到20万元(科研经费),都会被及时抓取,触发警示提醒,有效避免拆分报销等违规操作。
9.发票模型
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近年来,虚开发票的案例频发,天津某大学教师李某虚开发票报销套现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47万元。山东大学刘某某以个人公司控制名义、或从业务合作公司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万元,构成贪污罪,被判刑13年。虚开发票是我国刑法中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如果报销付款中出现连续多张连号的发票,则该发票可能存在不符合真实性的虚假业务发生,成为审计、检查重点关注的对象。连号发票还有一种情况是:报销连号的出租车机打发票,通常情况下,不需要报销车费的乘客则不取走发票,因此,当一个需要发票的乘客取出租车票时,前面可能已经积累了好多张别人乘坐的车票。部分高校科研人员将取得的一连串的出租车发票,采取分散策略,在不同的科研项目或不同的时间报销,使会计人员难以发现异常。
目前,随着电子发票的推行和普及,Y大学要求经办人在报销电子发票时必须进行发票查验,一是防止出现假的电子发票,二是以防电子发票重复报销。查验电子发票形成的发票信息库以及影像化识别系统收集的发票信息,为稽核系统识别连号发票提供了可能。稽核系统可以根据发票信息库,检查报销发票在一定期间内是否存在连号现象,有效避免虚假发票、收集发票报销等违规操作。因此,Y大学通过稽核系统的设定,将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稽核目标,当同一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周期中发生发票连号的业务时,稽核系统会将其列入疑似问题库。
10.其他模型
(1)个人频繁垫付资金。Y高校在报销资金支付时一般采用公对公转账支付的方式,一方面,公对公转账可以保证在流程上比较规范,避免出现一些内部控制失效的情况。另一方面,个人垫付很容易出现财务管理上的风险。因为当发生问题的时候,公对公转账的凭证是最有利的佐证。但在实际业务过程中,经常会存在老师和学生自行垫付资金的情况,主要原因为不了解财务报销规定或者情况比较紧急,对公转账周期较长,先由个人垫付的情况。所以,对个人自行垫付的业务且原因合理的,财务处一般予以报销,但是不排除可能存在业务不真实,虚开发票甚至以虚假发票报销的情况。因此,稽核系统设置稽核规则对此类问题进行检查,筛选出累次垫付资金打卡给个人的现象,及时预警并规避此类现象。稽核系统读取财务系统中日常报销汇款对象为个人的,且同一个人累次(大于或等于3次)发生自行垫付的,列入疑似问题库。稽核人员会对疑问凭证通过查阅原始凭证、问询等方式进行进一步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借款未冲销再次借款或重复汇款。根据《Y大学预借款管理办法》,预借款管理遵循及时结清的原则。预借款发生后借款人应及时进行清理结算,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高校往来款清理不及时,会导致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流动性,增加资金管理的风险;同时,往来款的存在会影响高校资产负债信息的可靠性,不利于真实反映学校年度收支情况。若往来款长期缺乏监管,也容易产生“小金库”,滋生腐败等。稽核系统通过设置稽核规则,读取财务系统往来款中的借款人信息,若同一借款人存在两笔及以上的借款,将其列入疑似问题库,财务人员对借款人名下的借款进行及时的催还。在实际报销业务中,还存在这样的风险情形:借款人事先通过借款转账给对方单位,对方单位开具发票后,经办人遗忘了最初已通过借款的方式进行过转账,又通过报销的形式再次转账给对方单位,出现二次转账的情况。稽核系统通过稽核规则来筛查此类情形:如住院费借款,稽核系统读取财务系统的数据,若住院费或医药费报销的打卡人姓名与未冲销的往来款的借款人的姓名一致,该笔住院费或医药费报销将会被列入疑似问题库;如转账借款,稽核系统读取财务系统的数据,若同一项目或同一经办人转账汇款的对方单位和金额与未冲销的往来款中的信息一致,则该笔业务将被列入疑似问题库。
(三)稽核系统提示问题处理
稽核系统根据稽核模型和稽核规则,将可能存在风险的业务列入疑似问题库。稽核人员对稽核系统疑似问题库的内容进行二次复核。根据疑似问题的不同,稽核人员采取二次复核的方式有:查阅原始凭证,与审核人员、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进一步确认等。根据二次复核的结果,稽核人员在稽核系统中对疑似问题标注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有如下四种:已审、疑问、存在问题、问题反馈。其中“已审”表示经稽核人员二次复核后不存在问题;“疑问”表示稽核人员二次复核后存在疑问,可能一次性发生并不能产生风险,但类似的情况多次发生,由量变引起质变,极易产生风险的情形;“存在问题”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一般问题”,二是“风险提示”或“疑似问题”,三是“风险警示”或“违规报销”。“问题反馈”是指“存在问题”的业务,经审核人员、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的解释说明或支撑材料后,或经审计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后得出结果,对说明、支撑材料或调查结果等反馈信息进行上传留档。
稽核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对“存在问题”的业务进行分类别通知和解决,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风险等级为“一般问题”,主要是指审核人员科目、项目使用错误等,审核人员可通过稽核系统赋予的权限登陆查询自己作为记账人员的问题凭证,并在财务系统中修改问题凭证。
2.风险等级为“风险提示”或“疑似问题”,主要有发票连号、黑名单交易等。对此类问题稽核系统将通过内置的短信模板,读取预约系统中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将提示信息内容通过短信发送给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要求相关人员对这类风险作出相应的解释或提供支撑材料,短信模板举例如下:
发票连号短信模板
“XXX老师/同学您好!
系统提示,截止目前,项目______中(凭证号:______)出现发票连号现象,请您完善手续,将不合规的发票及时替换。如有疑问请致电XXX”。
财务处
××年×月×日
3.如果是“风险警示”、“违规通报”等情节严重的业务,主要有关联交易、违规套取劳务费和差旅费等,应及时以书面告知函的形式反馈给审计、监察部门,并将稽核系统提示问题内容及佐证材料提交相关部门,由审计、监察部门对该问题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进一步研判。告知函模板根据传递部门的不同,分为审计部门告知函和监察部门告知函,模板如下:
告知函
审计与法务处:
根据稽核系统提示,出现___________问题,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为规范学校经济行为,防范学校财务风险,请贵部门对此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和约束作用。我处将全力配合,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特此函告,盼复!
财务处
××年×月×日
告知函
纪委、监察处:
根据稽核系统提示,出现__________问题,可能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为防范廉政风险,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特将此情况告知贵部门,如需进行调查取证,对该问题及涉事人员是否违规违纪进行研判。我处将全力配合,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特此函告,盼复!
财务处
××年×月×日
(四)稽核报告
Y 大学上线稽核系统后,对各个业务方面可以形成清晰可见的数据统计,形成有效分析图表,通过数据库的运用,稽核工作中的数据来源更为精确,能形成客观地稽核报告,为管理者提供合理化建议。稽核报告根据不同的需求,可以选择时间段、业务类型、风险类型、风险等级等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形成报告。稽核报告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一方面可以为今后稽核工作中的重点、关注点起到了很好的抓手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帮助管理者更直观的了解某一阶段存在的风险及问题,及时改正错误,重新评估单位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 保证稽核成果得到全面落实。稽核报告模板如下:
XXX财务处稽核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取当前查询期间)期间,稽核系统提示问题凭证共XX笔(取问题凭证总数),总筛选凭证数共XX笔,稽核系统提示问题凭证占比XX%。
二、具体情况
1.科目使用错误的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其中科研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未使用科目“2401预提费用”进行核算XX笔,金额XX元;非公车部门用车误用公务用车科目进行核算XX笔,金额XX元;政府债券项目未使用债券资金XX笔,金额XX元等。
2.项目使用错误的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其中项目开支中违规购买名贵特产XX笔,金额XX元;项目中违规开支礼品、旅游、健身等XX笔,金额XX元;科研经费中违规开支版面费、润色费XX笔,金额XX元。
3.疑似关联交易的问题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
4.疑似黑名单交易的问题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
5.差旅费报销中疑似问题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其中出差日期为节假日XX笔,金额XX元;重复领取差旅补贴XX笔,金额XX元。
6.酬金报销中疑似问题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其中违规发放本科生、校内在职人员劳务费XX笔,金额XX元;违规发放本课题组成员咨询费XX笔,金额XX元;行政部门创收经费中在职人员酬金累计发放达2.4万元XX笔,金额XX元;累计且大额发放酬金XX笔,金额XX元;酬金发放人员异常XX笔,金额XX元。
7.涉及大额交易疑似问题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
8.涉及频繁交易疑似问题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其中同一个科研经费中,同一家单位累计交易金额达到20万元的凭证XX笔,涉及XX家单位,合计XX万元;同一个非科研经费中,同一家单位累计交易金额达到5万元凭证XX笔,涉及XX家单位,合计XX万元。
9.连号发票问题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
10.发票过期或发票抬头误的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
11.个人频繁垫付资金问题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
12.借款未冲销再次借款或重复汇款问题凭证XX笔,合计XX万元,占比XX%。
三、处理情况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期间,稽核人员审核处理稽核系统提示问题凭证XX笔,其中审核状态为“已审”XX笔、“疑问”XX笔、“存在问题”XX笔。其中“存在问题”中XX笔已系统反馈给审核人员,XX笔已短信告知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XX笔已通知审计部门,XX笔已通知纪委部门。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期间,共XX笔“存在问题”凭证得到修正,涉及金额XX元;XX笔凭证得到反馈信息,涉及金额XX元。截至20××年×月×日,仍有XX笔凭证存在问题,稽核科将进一步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持续跟进,协助处理,使稽核系统提示存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防范学校经济业务风险,筑牢安全防线。
四、稽核建议
略
财务处
20××年×月×日
三、基于稽核系统,建立“财务、审计、监察”三方联动机制
2020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将“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组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其他监督协调发展的监督体系,对财会监督作出新定位、提出新要求,为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财会监督作为专业监督,是审计、监察等其他监督的基础,既应用于其他监督,也同其他监督实现衔接和互补,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优势。2021年4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高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财会监督也将成为高校更好地执行财经纪律、加强现有监督体系之间的配合、有效开展实施好监督工作的新的着力点。
财政部 2021 年 11 月发布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适用范围扩展至行政事业单位,实现会计信息化对单位会计核算流程和管理的全面覆盖。这为解决高校财会监督体系信息沟通问题指明了方向。随着以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财会监督面对的将是全景化工作环境,未来趋势将是全方位、全天候、实时在线的财会监督。因此,高校财务的信息化建设与财会监督体系进行有机融合已然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稽核系统是信息化建设与财会监督体系有机融合的表现形式之一,稽核系统对过程的业务实现预警,对已发生的业务进行复查,全面分析问题起因的前后关联,理出逻辑关系,总结规律和特性,能有效扩大稽核监督覆盖范围,并且更加精准化,找准风险控制点,提高稽核效率,促使财会监督更加细致全面高效。同时,财务部门应提高站位,转变职能,将监督融入服务、服务贯穿监督,提高监督服务水平,切实为高校的内部决策和风险防控把好关、站好岗。同时探索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之间的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一)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的含义
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和监察监督均为高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分工协调,共同对高校的业务活动、会计信息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利于发现风险,及时进行风险防范,有效促进高校的高质量发展。
财会监督是专业监督,是依据《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对经济行为开展的监督活动,包括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审计监督是指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监察监督是指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在学校党委(党组)领导小组履行党内监督职能和协助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聚焦校内二级单位的政治认识和作风建设问题。其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坚持惩治腐败、纠治“四风”,维护制度权威和保障制度执行,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校内二级单位的落地实施。
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都是通过发现、纠正问题,推动制度机制建立完善,预防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旨在促进全校师生,特别是党员或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权为民所用,防控各种政治经济风险。同时三者之间也存在着差异性,只有加深对三者区别的认识,才能更好地将三者有效结合起来,发挥更强的监督管理作用。
(二)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和监察监督的区别
1.三者的特征不同。财会监督具有规范性、连续性和内部性三个主要特征,财会监督的规范性是指财会监督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实施;连续性是指财会监督的连续不间断,从原始凭证的获取到信息的披露和报表一系列工作都严格遵守程序;内部性则是财会监督要维护好高校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审计监督则主要有政策性和独立性两个特征,审计监督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出具审计报告。监察监督主要严肃查处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循党章党规党纪的情况的监督。
2.三者的地位不同。财会监督是为了保障高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可看作是它的根本目的,也是一种倾向于自我职能的必然的监督;审计监督的主要目的是检查高校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监督在地位上比财会监督更加地客观和公正。而监察监督主要是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的捍卫者,同时监督财务与审计部门的日常活动。
3.三者的监督程序不同。财会监督的所有工作都是连续不间断的,且更加注重监管的时间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审计监督是针对具体经济活动展开的,不需要特别严格地遵循时间性的系统审查,审计监督是间断的、不定期的,即是在整个过程中的监督、也是在经济活动发生之后才进行审查的;而监察监督是根据对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查中的内容或结果进行间断的、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所以财会监督在程序方面比审计监督、监察监督更加严格和全面,审计监督和监察监督更具有针对性。
4.三者的监督对象不同。财会监督的监督对象通常是经济业务本身,比如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等,并没有事前事中的区别,监督范围包括会计核算内容,如预算、收支、债券债务、资产等;经济事项的合理性、真实性、合法性;报销手续的完备性;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审计监督的监督对象囊括了所有经济业务,也包括对专项经费进行审查。监督范围主要包括审查一定时期内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可靠,评价和完善高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高校的经济活动是否与国家的相关政策相契合等等。监察监督的对象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使用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财务和审计部门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严肃处理。
(三)“财务、审计、监察”三方联动的必要性
财务、审计、监察行使监督职能时各司其职、各有特点,但若是各自独立,那么整个监督体系依旧存在监管不周密、不深入、不到位的问题。只有将三方的监督力量有效联合起来,构建大监督体系,协同作战,才能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
1.国家政策提供方向性指引
高校实行“财务、审计、监察”三方联动顺应党和国家的政策指导,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高校监督体系应以国家政策指引为导向,形成高校财审监三方监督联动,在协同监督上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减少重复监督导致的资源浪费,同时也消除监督中存在的空白区。
2.全面提升高校治理效能
2017 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实施“放管服”新政,给予高校内部治理更多的自主权和发展空间, 同时对高校治理效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论述中也反复强调要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开展三方联动,能够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和业务流程,规范学校各项业务活动,有效监督权力运行,加强工作风险防控,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高校治理效能。
3.为高校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和监察监督三方监督力量虽然在监督层面各有侧重,但在具体监督的范围上都强调全覆盖的监督,监督范围具有高度的重合性。三方联动能够促进高校财会监督、巡察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相互协同,实现信息共享,避免对同一监督事项、同一问题重复性监督监察;促进监督检查结果协同落实,消除目前监督的局限性,彻底改变同一问题反复出现、来回查的现状,节约监督成本,避免重复性调查与重复监督,也避免因监督视角的局限性导致对同一督查事项得出相异的结论。
(四)“财务、审计、监察”三方联动具体做法
1.制定“财务、审计、监察”三方联动制度
制度建设是实现三方联动监督目标前提条件,是影响三方联动效应的根本因素。要真正的将三方联动落到实处,应通过制定制度,一是明确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的职责。厘清各个监督主体的责任边界和内容,确定各自的监督重点,为协同监督提供责任约束,形成“无遗漏、有交叉、不冲突”的协同运行机制。二是规范各类业务流程,并能通过具体的制度加以明确,使得财务稽核、内部审计和纪委监察可以在规范的制度框架基础上,依据制度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三是确定失职失责人员的处罚措施,从而将三部门的联动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和流程化,使得三部门不同范畴和类型的业务流程实现对接,真正形成三部门互动的监督合力。
2.开展“财务、审计、监察”三方人员联合培养
财务、审计和监察三部门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各有侧重,都存在着各自的职业优势和思维定势。纪检监察人员大多不具备财经知识背景,对经济数据进行收集、提取、分析、提炼、总结的能力略显不足。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敏感性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略有缺乏。因此,“财务、审计、监察”三方联动要定期开展联合培训和交流,各部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介绍和普及业务知识,共同研究、探讨、寻找融合和交汇点,挖掘利用各自优势可以形成合力的地方。三部门也可以实行轮岗制度,建立人才培养储备库,打造业务熟练、专业过硬、作风务实的专业监督队伍。
3.建立“财务、审计、监察”三方联动检查机制
通过建立联动检查机制,强化财务、业务和监督部门之间的沟通,将各部门的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共同的监督合力。构建财务、审计与监察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协调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比如选派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稽核人员、审计人员参加巡视工作,为巡视巡察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撑,帮助巡视巡察组及时发现一些隐匿较深的问题线索。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稽核、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同向发力的长效机制。建立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联动检查机制。
4.强化“财务、审计、监察”三方监督成果互通运用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各自的监督成果进行互通共享并加以运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稽核报告和审计结果的分类运用,对财务稽核、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要及时研究,明确对策;对财务稽核、审计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督促各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问题还要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将稽核报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财务稽核系统提示问题、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将其作为督促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的重要参考,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监督治理中的作用。同时,审计部门要将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财务违规报销、稽核高发问题、监督执纪、案件查处、巡视反馈等情况作为重点审计事项,对财务稽核、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财务部门要将审计和纪检监察发现的问题作为后期财务报销审核关注的重点事项,利用稽核系统,通过建立稽核规则,及时识别类似问题,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依托稽核系统,构建“财务、审计、监察”云监管平台
目前,稽核系统的建立与应用已实现财会监督的信息化,为进一步推进“财务、审计、监察”三方联动,应在稽核系统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构建“财务、审计、监察”云监管平台。将所有经济业务活动在云监管平台进行最大化整合,纳入监管体系;其次,实现关键数据、共享数据的对接,从整体上进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最后,利用共享的数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财会监督,并运用历史数据对监管的经济业务进行回测分析和前瞻性预测,为高校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供依据。通过建立“财务、审计、监察”云监管平台,加强监督系统前移的管理模式,逐步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反馈的工作机制,形成控制、反馈、评价、核实、纠正的流程,做到纵横交叉监督,提高精准度和监督质量,提高监督治理水平,降低监督成本。通过信息共享、动态监督对高校业务活动进行监控预防,使得监督检查常态化、动态化,让监督工作专业化、精细化,实现全员参与监督的局面,不断提升高校监督体系的有效性。
四、稽核系统的应用
大数据稽核系统自试运行以来,对科目、项目、摘要、对方单位等凭证基础要素进行审核检查,对酬金、差旅费等风险高发的业务类型进行动态监控,对发票连号、关联交易、频繁交易、大额交易、黑名单企业等问题进行风险预警。通过策略管理,稽核系统问题提示结果显示:系统能够较为准确地识别错误的记账凭证、存在潜在风险的违规报销事项,能够在财务报销完成制单后,及时预警拦截提示相关问题风险,同时结合人工辅助核查手段,使得问题能够在凭证复核、款项支付前通过人工干预和修正得到制止或妥善解决。目前已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几十余笔,对规范财务业务报销,防范经济业务风险,起到了良好的监管作用。
(一)配备专职稽核系统管理员,发挥稽核系统功效
Y大学配备专职稽核系统管理员,稽核系统管理员为财务处工作多年的业务骨干,先后在计划科、会计科、稽核科等多个科室轮转过,具备综合全面的财务业务知识和深厚扎实的财务业务功底。稽核系统管理员的工作内容包括:
1.稽核系统提示问题的日常处理:对稽核系统提示问题进一步分析和研判,将问题进行归类,确有问题的,根据问题类型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通知相关审核人员、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对已通知的问题的后续整改和处理进行持续跟踪,定期整理和更新问题处理进度表,直至问题得到反馈和解决。
2.稽核系统日常维护和完善:Y大学目前根据政策要求、制度规定、财务账务处理要求和规则,以及对历年来纪委巡视、财政监督和审计检查,日常复核退回、反审调账的易错问题及存在风险点事项进行梳理总结,在稽核系统内嵌三十余个稽核规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前期考虑不全面,导致某些稽核规则初始设置时,设置的阈值不尽准确、触发的特殊关键词不够精准等。因此,稽核系统管理员要对已有的稽核规则进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尽可能地通过稽核规则的准确设置,精准高效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稽核数据挖掘越丰富、越全面,越能及时发现财务存在的风险问题。因此,稽核系统管理员要根据最新的政策制度、账务处理规则、新发现的经济业务风险点等,思考和设计新的稽核规则,以不断丰富和充实稽核系统功能。
3.稽核问题分析及报告:对稽核系统提示发现和整改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定期形成稽核报告。针对稽核系统提示问题及后续的问题处理等形成清晰的数据统计与分析图表以及稽核报告,为管理人员提供决策支持,同时,为未来稽核工作的重点起到了良好的抓手作用。
(二)及时提示稽核问题,提高稽核工作效率
传统的手工稽核工作一般采取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相结合的模式。日常稽核中,稽核的工作要点涵盖每笔凭证的方方面面,包括记账凭证中的摘要、科目、项目、往来号、对方单位、金额等,报销流程中的审批、登记验收等,附件材料中的发票、明细清单、合同、各类审批表等,以及是否符合国家、省、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稽核人员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日常稽核工作,由于凭证量大、稽核要点繁多、稽核人员有限,稽核结果的准确性不佳。而在专项稽核中,稽核工作的覆盖范围以及有效性也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
Y大学自稽核系统上线以来,稽核系统对账务处理、存在潜在风险的问题进行提示,稽核人员能够在复核凭证前,根据稽核系统提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稽核工作效率。稽核系统通过智能管控在线信息,改变以往“普通软件 + 人工翻阅”的稽核方式,通过信息化系统将部分检查稽核工作通过计算机远程、实时、自动完成。释放了稽核人员一部分工作量,同时和人工稽核相比更具准确性和效益性。
(三)收集和传递稽核问题,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Y大学财务处在部门内部组织架构中,不断增强财务风险意识,对稽核系统提示问题,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执行总结归档”。通过举行科室联合培训会议,分析稽核系统提示问题,并展开交流研讨,商讨解决方案,归纳总结后续审核稽核要点,统一审核和稽核人员口径,提高工作效率,增进团队合作。发现跨科室业务问题,及时汇报,通过协商讨论、会议讨论等方式,加强与相关科室相互协作,通力配合,及时形成方案,专业高效解决相关问题。形成解决方案后,各科长及时在科室内传达通报问题起因、解决方案以及特殊注意事项,统一业务处理方式方法,并进行经验总结,更新和完善科室工作手册以备查询,同时稽核科室思考稽核规则设置,通过稽核系统提示和规避相关问题,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四)建立风险责任机制,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Y大学财务处根据稽核系统提示问题,建立责任机制。在财务处内部,根据提示问题的轻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追责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各岗位人员严格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并培育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注重创新的工作思路。一方面,财务处对稽核系统提示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经常性发生错误的报销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形成“风险提示书”,发放给相关部门单位,提醒各部门加强财务风险意识,严格把控审批权限和流程;另一方面,对造成一定损失或者负面影响的风险事项及时向全校通报典型案例,从而对学校财务运行乃至整个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健康开展起到督促和警示作用。
(五)打造财审监三方联动机制,加强经济风险监管
随着学校教学科研的高速发展,业务量不断激增,数据流不断扩大,Y大学财务处依托新形势下大数据平台,构建大数据稽核系统,对审计检查、纪委监察发现和关注的违规违纪问题,如:科研经费违规发放学生劳务费,拆分交易规避招投标和签订合同、违规套取差旅费等进行监控,通过稽核系统稽核规则设置,对重大、重点业务及其风险点进行专项把控,更快、更准发现问题或漏洞,做到动态监管、及时预警。财务处根据稽核系统提示问题进行分析筛选,对疑似存在违规违纪的经济业务行为,通过告知函的形式通知给审计和监察部门,进行下一步调查和研判。稽核系统的上线和应用,进一步助推“财务、审计、监察”三方联动机制的建立,形成监管合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稽核、事后监督,全面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和内控管理质量,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
(六)形成稽核报告,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稽核系统的应用既提高了Y大学财务管理风险水平,又规避和弱化了实际财务业务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大部分风险。对稽核系统的应用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管理建议很有必要。因此,Y大学财务处对稽核系统提示问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分析,对稽核系统提示问题进行分类列举,梳理问题形成的原因,总结在处理问题时的经验教训,从报销业务关键点、业务流程风险点、财务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稽核对策和建议,形成稽核报告。稽核报告的形成有助于促进稽核成果的应用和转化,为领导层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持,充分发挥管理财务预警分析与实施决策职能,全面提高财务风险防控水平和内控管理质量,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五、稽核系统2.0建设计划
因受限于课题研究时间、信息化发展阶段、稽核系统管理员水平、软件公司的开发配合等,目前稽核系统的功能还不够丰富、全面,未能涵括到学校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因此,Y大学稽核系统建设将不会止于课题的结束,稽核系统的功能还会逐步地完善,功能将进一步延伸拓展,同时,随着国家政策的要求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不断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迈入2.0时代。
(一)加强稽核人员的培养
大数据背景下,尤其是稽核系统的上线运行,对稽核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稽核人员不仅要求具备敏感的稽核意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卓越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还需要熟练掌握稽核系统相关的信息技术,可以科学地设置稽核规则,熟练进行稽核系统提示问题的线上处理以及利用稽核系统进行信息查询统计和分析,促进稽核系统的科学建立与不断完善,确保稽核效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因此,财务稽核人员必须与时俱进的学习掌握新的知识,才能更好地更新维护和运用稽核系统,使稽核系统最大限度的发挥功效。学校将定期组织财务稽核人员参加各项培训,从政策法规、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信息技术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财务稽核人员的综合工作能力,增强素质,明确职责,落实具体岗位责任,进一步激发财务稽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由事后控制转为全过程管控
目前,Y大学的稽核策略侧重于事后控制,即稽核策略的设置大部分是基于已记账的凭证形成的财务数据库,这种模式在时间上存在滞后性,后续稽核人员处理问题时会存在被动性,特别是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会存在这样的想法:为何报销时不提出相关问题或要求补充材料,会对财务审核人员的能力提出质疑,从而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对财务人员的形象也有一定影响。据了解,部分高校已开始启动或实行智能报销模式,在智能报销的基础上,稽核系统以“微服务”的形式将控制策略前置于网上报账中,报销人通过自我验证,补充说明等形式,践行告知承诺制,完成报销的事前监控,将违规操作封堵于财务报销之外。另外,可以将稽核规则集成于财务系统中,财务审核人员在做账保存时,若触碰相关稽核规则,在保存凭证时,即会将凭证的疑点问题自动提示给审核人员,方便审核人员及时处理或反馈,实现事中控制。启用风险前置控制,在报销事前事中就进行加注说明,做到“事前检查、事中控制、事后稽核”,实现实时监控、动态稽核,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各类风险性的报销。
(三)加强业财融合,向业务层面延展
目前高校各个职能部门都建立了信息化系统,但是各个信息系统相对孤立,未能有效地对高校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进行联通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互通。稽核系统在进行数据采集时,未能实现信息系统联通的业务部门的业务数据是缺乏的,进而限制了稽核系统稽核功效的发挥。稽核规则是稽核系统设置的核心,在大数据的背景下,稽核规则是随数据的增加而增加的,相应的稽核功能也会更强。因此,应利用稽核系统扩大稽核工作的覆盖面,将日常稽核工作贯穿于内控中,并具体延伸到业务层面,实现跨部门的协同联动。打破各职能部门所形成的信息孤岛,将财务稽核管控系统与各业务系统高度融合,自动化、动态化地获取各业务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并对财务和业务信息进行分析,提供智能预警功能和风险预测分析。通过财务业务间的数据共享和融合,将财务数据向前端全业务价值数据延伸,财务稽核实现全面化、系统化、全智能化,对风险管理全程监控和防范,使财务稽核实现对财务内部控制的全流程管控。
(四)稽核系统功能进一步拓展
1.稽核系统目前较多的稽核规则侧重于日常稽核的功能,专项稽核的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开发。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相结合才能够有效提升高校财务稽核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既能确保稽核工作的开展深度符合要求,同时也能够兼顾一般性管理需求。日常稽核能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专项稽核提供检查方向,而专项稽核核查结果也能够为后期开展日常稽核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专项稽核模块能够提供专项业务的查询、统计和分析功能,如某项目负责人名下所有经费劳务费发放查询和统计,统计和分析某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汇款情况,查询出差人年度出差情况等用于数据分析。通过专项稽核功能的开发,拓展稽核系统稽核范围和功能的广度和深度,开辟稽核系统发现问题的新角度新思路,使得稽核系统发挥更广泛、更深层次的作用。
2.《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 试行) 》中指出,政府部门财务分析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财务状况分析、运行情况分析和财务管理情况。政府财务报告中运用资产负债率、现金比率、流动比率、收入费用率等指标分析高校的财务状况、收入与费用的比例情况。稽核系统中开辟财务指标查询和分析模块,根据高校的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通过客观指标数据从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的角度出发,构建科学可行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并将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嵌入稽核系统中,利用指标分析工具,实时开展数据分析,了解指标趋势,可以全面反映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和趋势,为高校的内部管理、财务运行和考核策略提供数据基础和参考依据。
六、政策建议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顶层设计
为什么一直提倡要完善制度?因为大量案例表明,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腐败的发生,大都与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密切相关。一些高校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没有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或者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的现象,制度“空转”现象明显,应当引起重视。只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校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要按照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完善高校党建顶层设计,科学配置高校内部权力,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精准找到权力与利益紧密相连的关节点,形成有效的高校权力制约监管机制,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运行体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
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机关要做制度的坚定捍卫者,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部署要求,推进各项监督制度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强化制度意识,深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检查,以有力监督确保法规制度落到实处。要统筹衔接监察监督、审计巡视、财务内控,做实专责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业务内控风险防控贯通协同,实现监督合力不断彰显、治理效能持续释放。加大统的力度、明确改的章法、做好人的文章、执行严的纪律,实现制度建设改革从立柱架梁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有力提升,扎实推进制度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二)加强人员队伍培养
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高等院校在内部管理方面与一般企业有着本质的差别,这就对内控建设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高校进行内部控制建设,不仅要求建设人员掌握管理、财务以及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具备一定风险管理能力和认知,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投入,但是有些单位由于人员配备紧张,没有设置专人对内控系统进行管理和建设,内控建设人员在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知识结构以及业务水平等方面还参差不齐,很多高校的内部控制建设人员配备不足,内控管理及建设方面的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严重影响到内部控制效果的发挥,也不利于高校教学和科研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当前很多高校的内部控制人员主要由行政或者业务人员担任,其中以财务人员居多,缺乏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队伍来专责专班地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例如很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集中于财务部门,而财务部门的人员只是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有所了解,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对于单位宏观的业务流程以及其他专业领域的风险点缺乏专业性的了解,无法从长远的角度和一定的高度来看问题,阻碍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要解决这一困境,首先,要大力培育内部控制综合型人才,以“专业培训+职业道德教育”为模式,积极开展各项培训,在组织财务、审计、管理、风险管控等专业培训的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其次,建立轮岗制度,科学合理的岗位轮换制度,能让在岗人员掌握不同岗位所要求的技能,是培育内部控制综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高校在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还要构建一套健全的人才引进机制,给内部控制建设团队注入新鲜血液,为内部控制建设储备人才,并同步配合制定相关奖惩机制,通过外部专业人才资源的引进,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同时,单位需要完善地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逐渐从“输血”转变为“造血”,培养并积累一批符合单位内控建设要求的人才,对年轻干部不能重使用、轻监管,不能只注重才干、能力的培养,却忽视政治素质、廉洁操守方面的教育和培养,尤其要着重培养年轻优秀内控建设人才,确保人才宝库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形成全流程内控体系文化
单位管理层以及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的内涵和内控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单位中建立完善“全部人员参与、全部业务纳入、全过程控制、全面信息化”的内部控制体系,是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主要任务。
构建内部控制工作领导与实施总体组织框架,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小组。明确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部门,并在职责体系、职能职责、决策流程等方面进行配套完善,为“全部人员参与” 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和环境氛围。
首先,单位管理层及领导们需要正确认识内控建设,并结合时代发展要求,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全面树立内控意识,并在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建设中融入内控建设,将内部控制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环节,下沉到具体业务一线,保证内控管理的连贯性和常态化。同时,单位管理层及领导需要自上而下的宣传和支持内控建设,对各部门工作者加强培训和教育,使单位全体员工都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意识,积极投入到内控建设工作中。
其次,要重视、推进形成高校内部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合力,形成“事事有监管、时时有监督”的良性循环,在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专责监督职能基础上,充分动员高校师生员工监督和社会监督力量。发挥多种监督方式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协同发力,构建共商监督事项、共用监督资源、共享监督成果的工作机制。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加大处理结果公开力度,通过信息公开降低腐败风险。
(四)推动内部控制信息化落地
要想保证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完整性和全流程化,就要提升财务信息的质量和准确性,财务信息化对信息化环境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设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通过“一体化”的内部控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可以将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流程等嵌入信息平台,固化经济活动业务流程、控制规则,使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在平台中自动运行,“自动”实现管理过程中内控对经济业务的约束,有效进行风险的事前预警,防止违背内部控制的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对内控执行的影响,推进“全过程控制”“全面信息化”落地是内控建设得以取得实质性成效地抓手和关键。对此,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规范管理,全面梳理各业务流程。对现有业务全面进行针对性的梳理、规范和优化,以此为基础,将其业务流程、控制规则等进行固化,并嵌入管理信息平台,为内部控制信息化载体建设实施提供基础支撑和保障。二是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模块。在单位当前信息化的基础上,以内控规范为依据,建立完善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信息化业务模块,为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实现提供技术支持。目前的大数据稽核系统就是针对这一需求打造地信息化系统模块,并且可以根据本单位业务流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优化和完善。三是打通各业务模块,消除“信息孤岛”。下一步,可以将大数据稽核系统与学校其他部门的信息化系统进行链接、数据共享,例如学生的学籍系统、后勤水电系统、招生就业系统、物资申请采购系统及科研数据系统等,将全校所有业务流程整合为一个巨大的信息网,而不是各自独立的“信息孤岛”,减少资源重复浪费,优化配置,提升效率,并且也可以形成一个全链条的监督监管体系。通过建设系统化、数据标准化、平台一体化,促进内部控制各业务管理模块互联互通,数据融合共享,从而达到内部控制信息平台完整、高效的目的。
(五)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核算稽核一体化建设
近年来,财政部制定发布了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指导各地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作为保障,将技术作为基础条件,从而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高校可以尝试利用信息技术将预算管理所涵盖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实现一体化—这是一个可以在整个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应用的、高度集成的系统,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统一的数据平台,将这些各自独立的模块统一在一套系统之内,数据共享,减少重复工作量和错误率,从而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行政事业单位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容易发生财务风险,同时在这统一的数据平台中设置稽核规则,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有效规避财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目标能够顺利地实现。将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的经济业务活动纳入预算核算稽核管理一体化系统,利用系统实现对所有业务环节的预算控制、核算控制和稽核控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实时监控,有效地消除行政事业单位无法控制的风险盲点,建立高效的财政资金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