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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3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15日至8月7日

 申报要求

(一)2023年度全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 西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申 报 评 审 系 统 ” ( 网 址 https://hr.jxhrss.gov.cn/zcxt), 实行职称申报、审查、缴

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请各地、各单位尽快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 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详见赣人社字(2023)174号文附件2) 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单位账号(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其中 民营企业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职称 办负责创建。企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账号均由单位创

建,均在单位申报职称。

(三)正高级会计师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 时至6月15日17时;高级会计师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 15 日 9 时 至 8 月 7 日 1 7 时 (鉴于申报人数较多,请提前准备好 材料,尽早申报)。申报人员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在规定时 限内登录评审系统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清晰的

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在网上签订《个人承诺书》。证明材料应

 

 

 

 

使用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上传,要求为JPG、JPEG 或 PDF 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 保证正向清晰完整,避 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 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

材料。

(四)申报人员需在评审系统中上传本人以下材料: 1.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 栏目中填入12位数或16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应至2023

年12月30日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 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

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学历的,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

关佐证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

得的,还需上传转系列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任用材料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连 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 准),系统能自动关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的,申报人员无需

填报;

(2)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需上传取得现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聘任文件或聘书);

(3)企业会计人员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证书 当年开始视同受聘相应层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只需上传现专

业技术资格证书;

(4)注册会计师只需上传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

4.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材料

上传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会计继续教育 合格证书(或上传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完成继续教

育学分的截屏图)。

5.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相关 材料证明”栏中选择“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系统将自动关

联社保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员历史缴费月数不少于半年,且

 

 

 

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 参保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职称申报单位

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证明材料上需加盖两者公章)。

6.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职称申报条件,先选择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 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具体应填写和上传的工作 经历及佐证材料按照《江西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 行)》(赣财会〔2021〕27号)要求执行,与职责相关的任命文

件、纪要类材料需完整上传。

7.理论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限填报5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

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 (www.cnki.net)、 万方数据 (www.wanfangdata.com.cn) 或维普网(www.cqvip.com) 上进 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评审系统“检验验 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

不作为评审依据(验证有效期应至2023年12月30日有效);

(3)国际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科技情报检索单位(如科技 情报所、高等大学图书馆等)提供的 SCI、EI论文收录检索报告

(加盖检索签证专用章);

(4)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

 

 

 

 

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

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5)专题研究报告、专业调研报告、行业标准与制度设计 文件、咨询报告、分析报告等会计专业类工作实践成果,须经

有关单位认定并加盖公章。

8.理论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

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上传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 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 料的封面,完成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 页。其中完成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

公章。

9.业绩成果-奖项和荣誉材料

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10.业绩成果-其它业绩材料

对照职称申报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

条件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

申报人员在上传工作业绩和理论成果材料时须仔细对照资

格条件,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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