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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23年高会评审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

 申报评审程序

2023年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补报。

(一)个人准备材料。对照《资格条件》第五、六、七、八、九条的规定,按《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准备材料,并向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申请。申报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并公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公示结束无异议,则出具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证明。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还应报其审核。

(三)个人在线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扫码登录,个人账号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附件。

(四)网上审核。市财政局在网上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通过,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退回。

(五) 打印报送申报表及缴费。网上已审核过的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66号长盛大厦509室;电话:51808610、51808614),并现场缴费。其余材料无需递交纸质版,原件备查。报送及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六)评审前公示。申报材料经市财政局、市职称办核准后,审核通过名单将在市财政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组织评审。市财政局按规定组织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预计在8-9月份。评审期间将组织面试答辩,每人1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评审后公示。评审结束后,结果报市职称办,并在市财政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发文公布。市职称办向省职称办报送评审结果,由省职称办发文公布并核发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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