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免费论文 > 2024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 黑龙江会计人员跨省调转流程

黑龙江会计人员跨省调转流程

 一、跨省调出步骤:

1.登录信息采集页面,选择“跨省调转”。

2.正确选择调入地区。

3.上传工作地变更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4.保存提交后,并等待审核。

5.请在10个工作日后查看调转结果,如显示“调转拒绝”或“调转操作中”,请耐心等待调转反馈结果。

二、跨省调入步骤:

1.在原所在省份(即调出省份)办理调出。

2.正确选择调入地区,并上传工作地变更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3.我省系统与财政部平台对接调转数据(无需会计人员操作),自动生成账号和密码。

4.调入人员应在调出10个工作日后,使用自动生成的账号登陆我省信息采集页面(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123)完成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即调转成功。

三、注意事项:

1、跨省调出人员应是完成黑龙江省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

2、会计人员申请信息跨省转出前,必须先确认调入地区是否开通了会计人员信息调转业务,并确认调入地区可以接收后再进行跨省调出流程的操作。

3、会计人员调入或调出,均须上传《工作地变更证明》并盖有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无工作单位的,调入地必须是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并上传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扫描件。

4、会计人员申请调出区外时务必正确选择要调入的地区。调转申请提交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附件下载:《工作地变更证明》模板

 

快速连接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