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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XXX同志申报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三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公示模板

 山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3〕37号)要求,现将XXX同志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高级会计师(申报正高级的改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三公示”制度执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二、公示地点
按照“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的要求,我们对符合申报条件XXX同志的申报有关情况在XXX进行公示。
三、公示内容
(一)评审条件和程序。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3〕37号)。
(二)个人申报材料情况。
XXX同志①为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历条件、资历条件、考核条件及继续教育均符合(晋财会〔2023〕37号)文件相关要求;②符合37号文件中高级会计师(申报正高级的改为“正高级会计师”)经历(能力)的条件;③业绩成果条件中符合第  条;④学术理论水平条件中符合第  条。(若大专毕业的,还需要单位补充说明申报人符合37号文件中大专申报条件;若破格申报的需要逐条说明情况。)
(三)用人单位鉴定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各项资格符合2023年度山西省高级会计师(申报正高级的改为“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高级会计师(申报正高级的改为“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四、公示结论
XXX同志未受过任何处分(若受过处分,需要说明处分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及是否在处分期),公示期间也未收到对XXX同志的任何反映,现推荐XXX同志参加2023年度山西省高级会计师(申报正高级的改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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