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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从事会计工作具体是指哪些工作提交的在期刊发表的论文知网万方维普检索收录查询要求

 第二十二条本标准下列用语的含义。
1.从事会计工作,是指从事财务会计实务工作、审计工作和 会计中介服务工作(经济鉴证和咨询)O
2.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是指申报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 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全日制在校生勤工助学、实习、见习、兼 职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3.会计相关专业,是指与会计或财务专业直接相关的统计、 经济和管理等专业,包括统计、审计、财政、税收、金融、投 资、资产评估等。
4.大中型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 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1213 号)的规定划分。
5.公开出版,是指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号),或国内统一 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
6.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 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 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
7.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根据《关于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 类别的规定》(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确定,包括沈阳 市:康平县;朝阳市: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喇 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阜新市:彰武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铁 岭市:西丰县、昌图县;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丹东市:宽 甸满族自治县;锦州市:义县;葫芦岛市:建昌县。
8.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
第二十三条本标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到评审当年的12 月31日。
第二十四条申报人员提交的在期刊发表的论文,应通过国 家新闻出版总署网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 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 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
第二十五条本标准中公开发表论文以正式出版的期刊为准 (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发表的论文),获奖以正式颁发的证书为 准,用稿通知、获奖通知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笫二十六条 申报人员获得的奖项、资格、工作业绩、论 文、分析报告、管理建议书(咨询报告)、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学术成果等应为取得现有层级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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