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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财会【2023】1379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6号)等精神,经安徽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方立新等6位同志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23〕414号)批复,方立新等6名同志(名单附后)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3年9月18日高评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2023年度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序
号
单 位 姓 名 性别 资格名称 证书编号
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方立新 男 正高级会计师 9342023001403017555
2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吴 涛 女 正高级会计师 9342023001403017556
3 安徽工业大学 田继兵 女 正高级会计师 9342023001403017557
4 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 许海霞 女 正高级会计师 9342023001403017558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分所
郁向军 男 正高级会计师 9342023001403017559
6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刘吉文 男 正高级会计师 93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