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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鲁会学〔2024〕1号

 

各市会计学会,各理事单位,省直各部门,各省属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鼓励我省会计学术创新研究,促进会计理论繁荣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标准

参评论文应密切联系当前会计改革与发展实践,对重大的会计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有创新的理论和观点,论点集中、鲜明,论据充分、真实,写作规范、流畅。论文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管理会计、会计信息化、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会计诚信建设、会计人才培养、会计国际治理等。

二、参评论文范围

参评论文必须是山东省内作者2023年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合法刊物上发表的会计类论文(中英文均可,英文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

三、报送要求

(一)参评人员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点击进入“山东会计之家”服务平台——优秀论文评选申报系统,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后根据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审核。以前年度已经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无须重新注册,用原有账号、密码直接登录系统填报即可。

(二)参评人员每人(以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为准)限报送1篇,报送截至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三)作者要对论文的原创性负责,严禁抄袭或造假,确保填报内容及上传材料与正式期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论文评选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二)评选结束后,省会计学会将在优秀论文评选申报系统中为获奖作者颁发电子获奖证书,并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评选结果。

(三)联系方式:山东省会计学会秘书处,张娜,0531—82669533

 

山东省会计学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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