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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会计学会讲师团于2021年组建,根据讲师培养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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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讲师团成员确认流程
已入选2021年学会讲师团的成员,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未办理退休手续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原则上继续保留讲师资格,并填写《宁波市会计学会讲师团成员确认表》(详见附件1),附相关佐证材料,于2024年4月1日前报送宁波市会计学会。经在宁波市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宁波市会计学会讲师团。逾期未申报的,视同主动放弃讲师团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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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讲师团成员申报事项
(一)申报范围
1.单位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
2.从事会计学科教学和研究的高校学者、教师;
3.会计、税务等专业服务机构担任部门经理及以上的人员;
4.其他行业有意愿加入讲师团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精通相关政策法规;
2.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未办理退休手续;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
(2)会计学科副教授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4.具备一定授课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语言表达能力;
5.热心我市会计事业发展,并愿意花精力和时间为此做出贡献。包括担任学会专业活动的授课老师、主持人、分享嘉宾等,或参加学会组织的进高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宣讲活动,或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工作的评审、辅导、咨询等,以及完成其他需要承担、配合的工作。
(三)选拔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本人申报、综合评选”的程序,确定讲师团成员。
1.申报。申报人填写《宁波市会计学会讲师团申请表》(详见附件2),附相关佐证材料(近三年授课情况证明材料、近三年发表的论文或课题等),于2024年4月1日前报送宁波市会计学会。
2.确定。宁波市会计学会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工作业绩、授课经验、资历等情况,确定拟入选讲师团成员名单,并在宁波市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纳入宁波市会计学会讲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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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团成员名额
根据申报人员的综合情况,更新后的讲师团成员人数酌情控制在50-80人。讲师团成员有权参加学会举办的师资培养活动;优先参加学会组织的其他各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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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亚
联系电话:13777209064
邮箱:623507899@qq.com
附件
1:宁波市会计学会讲师团成员确认表
2:宁波市会计学会讲师团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