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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深入理解意义与变化

 内部控制报告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和内部管理质量的直观反映。今年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深入理解意义与变化

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直属高校处处长王小力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通过每年组织单位进行内控报告编报,形成内部控制工作定期总结回顾的机制,从而起到持续促进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建设、防范重大风险隐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
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郑洪涛认为,组织开展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对于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至关重要。新时代、新形势对财会监督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健全完整有效的监督体系已是重中之重的任务。财会监督是保障经济长远发展强有力的抓手,而内部控制是助力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设的有效手段。
在王小力看来,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主要有四点新变化。
一是编报质量检查要求提高。《通知》特别明确了在对编报质量进行检查时,需要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将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纳入重点关注内容,更加充分发挥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对内控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
二是进一步明确结果应用要求。《通知》要求,各地区(部门)要认真总结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并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中列示。
三是将财会监督相关工作纳入填报范围。填报信息将“2023年度单位财会监督发现与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了内部控制与财会监督协同贯通。
四是对编报组织工作进行调整。从《通知》上看,今年编报完成时间比去年提前一个月,大大提升了及时性。编报时间较去年更加充足,编报质量有了更好保障。同时,今年的系统全面升级,加强了不同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填报更加方便快捷,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大大提高。

一体化推进各项工作

郑洪涛表示,一般来说,管理职能越强的部门或单位,业务职能相对较弱,风险较小。在编报过程中,不同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关注不同重点,体现不同特点。
“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都是内控报告编报不可或缺的环节,单位需要树立系统观念,一体化推进。”郑洪涛表示,一方面,相关人员要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有深刻了解,并逐步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更好地理解《通知》要求以及内控报告填报内容指标,对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把控。
王小力认为,编制环节是整个工作的起点,也是汇总报告的基础,该环节的质量直接决定后续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基层单位在编制时一定要保证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主管部门在收到上报材料后,需要从上述三方面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特别要重点审核准确性,确保上报数据和信息真实准确。”他说。
同时,部门内控报告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报告中对所属单位整体内控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的分析。全面深入的分析能够识别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和重大风险点,为后续整改提供依据。
“内控报告应用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报告结果得到有效应用,才能形成内控建设、实施、报告、反馈应用这样一个完整的闭环系统,并通过闭环系统循环往复,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对此,王小力表示,单位层面要挖掘内控报告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部门层面要将总结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进行宣传推广,促进单位间的学习借鉴,也要将普遍性问题和重大风险点通过推动完善内控体系的方式加以解决,使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发挥更大价值。
朝着新方向持续发力

郑洪涛认为,在预算管理系一体化、信息系统一体化的趋势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应朝着新方向迈开步子,以此为契机,向更广泛、更深入、更协同的体系发展。尤其在内控报告编报方面,要更加注重平衡好信息技术先进性与编报内容规范性之间的关系。
“内控信息化已是大势所趋。单位不仅要利用信息技术强化内控体系,还要将信息化纳入内控范围,使信息化能够更加有效可靠地促进事业发展。”王小力说。
针对未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信息化的发展方向,他提出两方面建议。
一方面,加快单位内控信息化建设步伐。各单位需要在内控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在制定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时,将内部控制一并考虑,将内部控制建设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实施。
同时,在内控信息化过程中要应用信息技术对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重新评估风险点,设置相应的控制措施,尽量简化流程提升效率,不能简单将线下控制措施变为线上方式。这种机械式信息化在多数情况下达不到线下控制的效果,也无法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
此外,内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单位可考虑根据不同来源数据构建内控规则和模型,实现多维流程和异构系统的协同比较,实现内控风险的自动识别。这是内控信息化的更高级别,也是未来内控信息化的发展方向。
另一方面,加快对单位内控报告系统的迭代升级。首先,要更新填报内容,将更多能反映单位内控执行情况的指标纳入填报内容,以更好反映各单位内部控制执行成效。其次,要打通不同系统间的数据通道,包括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等,从不同系统数据中提炼出新的能反映内控建设和实施的指标,进一步提升内控报告的客观性。此外,要加强系统数据的自动提取,减轻手工填报和人工审核工作量,避免人为填报错误。
实现内部控制与财会监督的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单位健康稳定发展也是未来一大发展方向。
内部控制与财会监督互为支撑、互为前提。内部控制为财会监督提供实施依据,其目的之一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只有监督效能达到了,内部控制才能更好落地。两者的协同贯通将对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发展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
财会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最终目标的一致性。财会监督和内部控制都包含确保单位经济活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规范单位内部权力运行,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等要求。两者的重点都是对风险的防控,最终目的都是促进单位稳定发展。这些共同点是两者产生联系的核心。
二是实施过程相辅相成。虽然两者分别有不同的定义,内容和重点也有所区别,但在实施过程中两者并不能完全分离,财会监督和内部控制往往是同时进行。内部控制手段中的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岗位分离、监督等工作与财会监督相关或相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财会工作和财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财会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工作需要通过内部控制实现。
三是实施效果相互促进。财会监督和内部控制两者均兼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共同对象都是经济活动,因此可以在信息沟通、协同工作、成果共享等方面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财会监督的结果可为内部控制的改进提供反馈和建议,促进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为财会监督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基础,使财会监督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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