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讯 > 高会评审材料要求 > 安徽省2025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安徽省2025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申报材料
    (一)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2022年、2023年或2024年度)(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需提供);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
    (三)2020-2024年度继续教育(可通过业绩库中点击“提取”,再导入申报系统。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平均达到规定要求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任务);
    (四)近5年(2019-2023年)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年度考核时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五)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
    (六)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以近5年为主,5000字以内,需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学术成果(以近5年为主,论文直接上传;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建议书或经济分析报告,需写明报告价值,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近5年为主,由单位证明由本人制定或完成;多人共同完成的,需提供本人承担的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1,本人签字);
    (十)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2,由所在地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盖章);
    (十一)《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
    (十二)单位推荐意见书(2000字以内,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申报人员所在核算主体单位相关情况简表(附件4)。
    上述材料中,第1项由申报人在系统中上传;第2项至第10项由申报人在系统中录入或导入上传;第11项至第13项由用人单位审核时上传系统(以上材料具体操作见相应操作手册)。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