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讯 > 2025年高会评审条件 > 湖北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五年后可以免考直接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湖北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五年后可以免考直接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申报评审的专业,须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一致或相近。

(五)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并被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二)申报高级会计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