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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6月3日9:00至7月3日17:00,逾期不补报。
(一)个人准备材料。对照《资格条件》第五、六、七、八、九条的规定,按《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准备材料,并向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申请。申报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并公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公示结束无异议,则出具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证明。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还应报其审核。
(三)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扫码登录,个人账号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①职称→②个人服务→③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网上审核。市财政局在网上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通过,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退回。
(五) 打印报送申报表及缴费。网上已审核过的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66号长盛大厦509室;电话:51808610、51808614、51808616),并现场缴费。其余材料无需递交纸质版,原件备查。报送及缴费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六)评审前公示。申报材料经市财政局、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审核通过名单将在市财政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组织评审。市财政局按规定组织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预计在9-10月份。评审期间将组织面试答辩,每人1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评审后公示。评审结束后,结果报市人社部门,并在市财政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发文公布。市人社部门确认评审结果,发文公布并核发相应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