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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财政部修订印发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印发了《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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