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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赛选手:
7月22日(周二)上午9点开放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为http://kzp.mof.gov.cn/zsds.jsp,各参赛选手可以自行输入本人证件号码和姓名进行打印。
另,笔试机考过程中,只允许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带入考位,考点将为选手准备验算用纸笔,并在笔试机考结束后回收。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关嘉麒 陈伟艳
联系电话:024-22821841
附件:选手须知
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辽宁赛区组委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选手须知
1.笔试机考开始前30分钟,选手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选手凭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凭有效护照,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选手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选手参加笔试机考,可使用考试系统自带的计算器。
3.选手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选手在笔试机考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4.选手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5.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笔试机考开始30
分钟后,未签到的选手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选手的登录。
6.进入考场后,选手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7.笔试机考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选手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选手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笔试机考结束后,不再受理选手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8.选手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9.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选手统一交卷。
10.笔试机考期间,选手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负责。
11.笔试机考期间违纪违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